爲朋友兩肋插刀成老賴,這就是「義氣」?

為幫朋友渡過難關,男子抵押自家房子借款110萬。結果朋友因行賄進了監獄後,這昔日的借款也惹來了官司。近日,徐彙區法院的一次集中執行中,男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被司法拘留15天。

2014年,朋友做生意急需用錢。為了幫忙,“講義氣”的58歲老賀不惜抵押自己的房子,去典當行借款110萬。然而,朋友並不像老賀一樣給力,兩年借款期限還沒到,朋友就因為涉嫌行賄罪被公安機關抓獲。110萬沒了著落,老賀只得自己買單。2016年,多次催討無果後,典當行一紙訴狀將老賀告上法院並獲支持。老賀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中,雙方達成和解,約定老賀分批次支付錢款。然而最後一個付款期限已過,老賀始終分文未付。為此,典當行按照調解書約定請求法院執行一審判決書。

徐匯法院執行法官陳曦找到老賀告知法律關係與後果,要求儘快付款。而老賀表示錢款是幫朋友所借,自己無力支付如此鉅額錢款。現場搜查無果後,法官查封了老賀的銀行和養老金賬戶。執行過程中,在法官和申請人的督促下,老賀表示先行籌款10萬元,待朋友的案件有了結果後再行支付剩餘欠款。然而申請執行人多次要求老賀給予明確付款計劃和日期,老賀均不予理睬,先行付款也一拖再拖,金額一變再變。

今年7月2日,陳曦將申請人和老賀一併叫到法院。經當場告知,老賀以上有90歲老母親需要照顧、下有吃奶孫女需要撫養為由,既不同意置換市區內的房子,也沒有任何還款行動和計劃,給出的處理方式只有慢慢等。鑑於一審判決過去兩年多,老賀分文未付,執行法官果斷採取措施,對老賀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執行措施。手銬銬上的那一刻老賀猛然驚醒,在被帶走之前,法官給老賀機會聯繫了家人。老賀希望家人能幫助還錢,讓自己提前從拘留所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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