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未成年人為朋友“兩肋插刀”結果悲劇了

海口一未成年人為朋友“兩肋插刀”結果悲劇了

近日,海口市秀英法院以遠程庭審方式不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未成年張某故意傷害案。在法庭教育後,被告人張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並深深懺悔。

該案同案人鄧某因與被害人孟某的感情糾紛,夥同李某及該案被告人張某一同報復孟某,孟某被李某、張某用美工刀劃傷臉部、手部,所受損傷造成輕傷二級,公訴機關分別對其三人提起公訴,因張某是未成年人,遂分案起訴至秀英法院少年法庭進行單獨審理。

庭審中,承辦法官改變以往控辯式審判模式,變“庭審”為“聽審”,以談心的方式從法律、道德、親情、人生觀等方面對張某進行全面感化教育,以親切的態度、平和的語氣和張某談話,引導他實事求是地陳述案情,創造出一種既嚴肅又寬鬆的環境,使張某能在緩和的氣氛下心平氣和地供述。同時,承辦法官根據張某的供述,不失時機地對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加以啟發、引導、批評和教育。通過引導教育,張某當庭認識到自己所犯罪行及其危害性,表示以後絕不再犯。

承辦法官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結合對張某的庭前調查和其到案後認罪、悔罪態度,以及對被害人進行賠償並取得對方諒解等情況,認為張某本性並不頑劣,只是受到朋友的誘惑而不慎誤入歧途,其母親也表態願意將其接到身邊親自監管,沒有再犯罪的危險,決定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宣判的時候,承辦法官向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分別送達了二份不同內容的法官寄語,引導張某認識錯誤,重新做人,早日迴歸社會;教育其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需要父母的物質幫助,更需要父母的脈脈親情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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