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講“義氣”出借自己號牌 害得朋友被罰5000

為講“義氣”,本市男子關某某將自己的牌照和車輛識別代碼都借給朋友使用,結果導致朋友因使用其他車輛號牌被處罰。其自己也因駕駛證處於被吊銷期間駕車,面臨15天行政拘留的處罰。

日前,本市公安西青分局交通警察支隊接到緝查布控系統推送的預警信息,一輛號牌為“津M××0××”灰色吉利小轎車存在涉牌違法嫌疑。隨後在分析相關數據中,民警通過細微差距發現懸掛“津M××0××”的灰色吉利小轎車應該為兩輛,且其中一輛駕駛人關某某2016年因醉駕違法行為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能重新考取,此時屬於無證駕駛。民警立即兵分兩路,追查兩輛都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吉利小轎車。

10月21日9時,西青開發區大隊民警在津港公路外環線交口,將正在無證駕車的關某某查獲。通過對車輛進一步檢查,民警發現關某某駕駛的吉利小轎車沒有車輛識別代碼。經詢問,關某某拿出所有車輛登記手續,證明其駕駛車輛為車管所登記的車輛。據其交代,曾以牌照丟失為藉口補領過一副牌照,但其實當時車牌並未丟失,而是因為朋友得到了一輛抵債車,卻因為沒有任何車輛手續所以無法正常上牌。出於朋友“義氣”,關某某就將自己的牌照“借”給了朋友,後看朋友車上沒有車輛識別代碼,於是將自己車輛的識別代碼摳下來安裝在朋友車上。10月22日,民警追查到違法車輛此時正停放在河東某小區地下車庫內,於是立即前往將車輛查扣,並順藤摸瓜在西青董某某暫住地將其查獲。

經詢問,關某某和董某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關某某因無證駕駛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而董某某則因使用其他車輛號牌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5000元,駕駛證一次記12分的處罰。另外,兩人均因實施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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