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貧血藥
第一亞類 鐵劑
一、藥理作用與臨床評價
(一)作用特點
鐵吸收後作為機體生成紅細胞的原料。
以口服制劑為首選;
以吸收較高的亞鐵劑為首選
——硫酸亞鐵、富馬酸亞鐵、琥珀酸亞鐵。
蔗糖鐵——用於口服鐵劑不能有效緩解的缺鐵性貧血。
(二)典型不良反應
1、口服:噁心、腹痛、腹瀉、便秘、
黑便、食慾減退;糖漿劑可使牙齒變黑。
2、肌注:
(1)局部——注射部位疼痛或色素
沉著、皮膚痛癢;
(2)全身——面部潮紅、頭痛、頭暈;肌肉及關節痠痛、寒戰發熱;呼吸困難、心動過速以至過敏性休克,幼兒常可致死亡。
(三)藥物相互作用
1、維生素C與鐵劑同服——鐵劑吸收增加,但也容易導致胃腸道反應。
2、口服鐵劑與抗酸藥如碳酸氫鈉、磷酸鹽類及含鞣酸的藥物或飲料同用——產生沉澱而影響吸收。
二、用藥監護
(一)儘量選擇二價鐵
(1)胃酸缺乏者,宜與稀鹽酸並用。
(2)維生素C——促進鐵轉變為二價鐵,或與鐵形成絡合物,促進吸收——口服鐵劑應並用維生素C。
(二)預防鐵負荷過重
鐵劑在胃腸道的吸收有黏膜自限現象,即鐵的吸收與體內儲存量有關。
誤服、攝入量過大或使用鐵製品來煎煮酸性食物——腐蝕胃黏膜,使血循環中游離鐵過量——細胞缺氧、酸中毒、休克。
(三)其他監測
(1)妊娠期補充鐵劑以在妊娠中、後期最適當。
(2)在血紅蛋白恢復正常後,仍需繼續服用3~6月,以補充貯存鐵量。
(3)不應與濃茶同服(含鞣酸,可與鐵形成沉澱)。
(4)顆粒劑不宜用熱開水沖服,以免影響吸收;服用時應用吸管,服後漱口,以防牙齒變黑。
維生素B12、葉酸
一、藥理作用與臨床評價
(一)作用特點
1、葉酸——還原成具有活性的四氫葉酸——體內轉移“一碳單位”的載體,“一碳單位”與維生素B12共同促進紅細胞的成熟與增殖。
尤其適用於:營養不良或嬰兒期、妊娠期葉酸需要量增加所致的巨幼紅細胞性貧血。
惡性貧血——可以糾正異常血象,但不能改善神經損害症狀,故應以維生素B12為主,葉酸為輔;
小劑量——用於妊娠期預防胎兒神經管畸形。
2、維生素B12
適用於:巨幼紅細胞性貧血、神經炎、口炎性腹瀉。
惡性貧血者——須肌注,並終身使用。
不能靜脈注射。口服給藥無效。
(二)禁忌證
——家族遺傳性球后視神經炎及弱視症者。
(三)藥物相互作用
不宜與維生素C同服——維生素C可能抑制葉酸吸收,並可破壞維生素B12,導致葉酸與維生素B12活性降低。
對比TANG——鐵劑應該與維生素C同服。
二、用藥監護
(一)明確診斷
如因維生素B12缺乏引起的貧血,只能用維生素B12,或維生素B12與葉酸的聯合用藥,不能單獨用葉酸,否則會加重神經系統症狀。
(二)服用葉酸時須同時補充維生素B12
(四)妊娠期用藥
小劑量葉酸(日劑量小於0、8mg)——預防胎兒神經管畸形。
如葉酸日劑量大於0、8mg時,可能給胎兒帶來危害——不是越多越好!TANG!
妊娠期婦女應避免使用維生素B12。
(五)藥物間相互作用
第三亞類 重組人促紅素
一、藥理作用與臨床評價
(一)作用特點
內源性人促紅素主要由腎臟、肝臟產生。
慢性腎功能不全合併貧血——腎性貧血,需要外源性補充。
重組人促紅素——促進紅細胞成熟,增加紅細胞和血紅蛋白含量;穩定紅細胞膜,提高紅細胞膜抗氧化酶功能。
用於:
1、腎性貧血
2、非腎性貧血(如惡性腫瘤、免疫疾病、艾滋病)
3、早產兒伴隨的貧血
4、外科手術前自體貯血
(二)典型不良反應
靜脈給藥——類流感樣症狀(自限)。
(三)禁忌證
1、難以控制的高血壓。
2、妊娠及哺乳期(致畸)。
(四)相互作用——與大劑量維生素C合用可致心功能受損——小結TANG:維生素C只能跟鐵劑合用。
二、用藥監護
(一)監測轉鐵蛋白、血鉀水平
(1)因紅細胞造血而動用體內儲存鐵,應同時補充鐵劑。
(2)鐵負荷過重患者,用藥後易發生感染。血漿鐵蛋白水平偏低者,大劑量應用可致視力及聽力障礙。
(3)若出現血鉀升高,應調整飲食和劑量。
(二)注意結構變化
因不同儲存條件變化,蛋白變性而降低效價,且具抗原性,刺激人體產生抗體——純紅細胞再生障礙性貧血。
因此,在儲存和用藥前切勿震盪,冷處儲存;適當應用免疫抑制劑和糖皮質激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