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童案”一年后迎来行凶者父母的公开道歉

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孩王某一案有了最新进展。11月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被害女孩王某母亲贺美玲处获悉,蔡某某父母于今日在《大连日报》对其登报道歉。

道歉信全文如下——

淇淇的亲人们:对不起!我们郑重地向淇淇和淇淇的家人道歉。我们是( 2020)辽0204民初60号案件的蔡维伟、庄献杰,作为孩子的父母,我们对孩子疏于管教,没有管好孩子,没有教育好孩子,酿成了淇淇的惨案。我们自责、内疚、懊悔,惨剧的发生对淇淇的家庭是沉重的打击,淇淇的父母失去了女儿,我们万分愧疚,惨剧的发生,我们后悔莫及,是我们做父母的失职和失败,我们平时没教育好孩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是我们的错,我们真的对不起!淇淇的父母和家人们,我们非常懊悔,我们要用一生来忏悔,我们是真心地忏悔,真心地道歉!

内文还称,“一定会按照判决赔偿,就算砸锅卖铁,做牛做马我们也会尽全力赔偿,我们知道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的孩子给淇淇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我们不敢求得淇淇父母的原谅,我们真心道歉,我们也代表孩子再次对淇淇和淇淇的家人们说声对不起!”

道歉信署名为蔡某某父母,日期为11月6日。

“大连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童案”一年后迎来行凶者父母的公开道歉

“我今天早上看到这封道歉信,眼泪哗哗地流。”贺美玲告诉记者,女儿走了一年多,她终于等到了这封道歉信,“自始至终都是我在要求他们,他们如果诚心道歉,早应该上门道歉。”而内文中称蔡某某父母会忏悔,并全力赔偿,贺美玲表示她希望看到蔡某某的父母的实际行动,将如何对他们忏悔和赔偿。

“我女儿的遗体现在还没有火化,现在关于蔡某某父母是否包庇等还没有调查结果,等一切结果都水落石出后,我才能处理女儿的后事。”贺美玲表示。

此前报道,2019年10月20日,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孩王某,并抛尸灌木丛。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对蔡某某实施收容教养,期限为3年。随后,遇害女孩家属对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

2020年8月10日,该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复庭宣判,判决结果显示被告蔡某伟、庄某杰(男孩父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王某章、贺某玲(被害女孩父母)公开赔礼道歉;被告蔡某伟、庄某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某章、贺某玲合计1286024元。

“大连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童案”一年后迎来行凶者父母的公开道歉

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都过去了一年多了,他手段极其残忍,其父母还包庇纵容,为其打掩护。直到今天,男孩的父母才首次公开道歉,而法院早就在8月份就做出了判决,要求男孩父母在10日内向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公开道歉并赔偿,拖了几个月、直到现在才公开道歉,看来,这次公开道歉可能也是迫于无奈才道歉的。

行凶作恶者极其家属向被害者及其家属公开道歉、赔偿,是天经地义、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而接不接受则是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的权利。

大连这个10岁女童被害案,不管凶手和家属是否道歉,严惩凶手和赔偿死者家属,是必须的,至于赔偿多少,怎么判刑,需要由司法部门来裁定。

一条鲜活的人命以及受害者家属的伤痛,是无论多少钱赔偿、怎么严惩凶手,也弥补不了的伤疤,人命和亲情,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杀害这个大连10岁女童的凶手,手段残忍,暴行让人发指。但因为其未满14岁,按现有律法,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能被收容管教三年,但收容管教三年,真的能有作用吗?

非常支持降低【有特别主观恶劣犯.罪作恶行为的青少年】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一个人主观犯罪作恶,是和他的年龄、性别、种族都是没有什么直接关系的,仅仅是他想作恶而已。无论大人还是小孩,主观恶意伤害他人、犯罪作恶就是坏人,就该被严惩,恶魔怎么能有老少之分,犯罪就该受罚,天经地义,未成年人犯错也应该受罚。

现在的小孩子生长发育快、接触的信息也比以前多,更加早熟,更加强壮,现在的14岁的孩子,已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子了。不能再按几十年前的标准来量刑,不能再继续用14岁年龄来划分刑事责任,应该适当降低一下刑事责任年龄和增加未成年人量刑严厉程度,特别是非常恶劣严重的刑责(如故意杀人等),担责年龄更应该降低才合理。

未满14岁、精神疾病等原因,不应该成为“免死金牌”和“减责免责金牌“。

如果这些犯罪作恶的“孩子”们被轻饶了,这些“年幼无知的孩子”,在被管教几年后,会被释放,然后,他们会改名字、搬家、成长成一个像模像样、正常不过的成年人,潜伏在人群之中,尾随我们的妻子和女儿身后。

虽说监护人有管教失当、教育不足的过错,但归根到底,过错是作恶者本人的,恶行是作恶者本人所做的,而不是其父母(监护人)的,法治社会是不应该有【连坐】这种封建时代的糟粕律法余留。

“我教了我女儿二十年怎么保护自己,而你却一秒都没有教过你儿子不要伤害他人。”

要想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不仅要要增强法律和惩罚力度进行威慑和惩处,惩处只是治标,更要从从家庭教育、校园教育和社会教育多管齐下,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进行法制、为人、生命等方面的教育,让孩子知道并敬畏法律,尊重他人,敬重生命,而不敢作恶、不愿作恶,才是治本。

来源:潇湘晨报 耿向顺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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