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故意殺人案件,凶手抓到了

2020年4月8日鐵嶺市清河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專案組民警將犯罪嫌疑人崔某(男,1973年出生、清河區紅旗街人)抓獲,至此,一樁二十年前的故意殺人案件成功告破,逝者沉冤得雪,正義得以彰顯。二十年來,銘記著清河無數刑偵民警的緝兇故事。


二十年前故意殺人案件,兇手抓到了


二十年前故意殺人案件,兇手抓到了

1

午夜的三輪車


2000年3月18日清晨,一樁故意殺人案震動了遼北清河區這座10萬人口的小城,年輕女子唐某在父母家打完麻將回家途中突然失蹤,家人找遍了唐某可能去過的地方都沒有找到,直到有晨練者在南山山坡處,發現唐某被人用襯褲反綁雙手殘忍殺害。


案件發生以後,市、區兩級刑偵民警在第一時間趕赴案發現場開展偵查工作,刑事技術民警細緻勘驗檢查現場,收集現場遺留下的痕跡物證,同時兵分多路摸排走訪,做了大量紮實的基礎工作。


在排查的過程中,一條線索引起了辦案民警的高度重視,有群眾反映在案發當天的午夜,下山時發現一輛帶棚的三輪車停放在山道路邊,民警隨即找到目擊者進行現場指認,確定該車停放位置距離案發現場二十米左右,時間與發案時間相近,判斷該車極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駕駛,無奈因為天黑,目擊者並不能提供三輪車的具體特徵,線索十分有限,偵查人員隨即進行了大海撈針似的調查工作,對本地家中有三輪車的人員進行地毯式的排查,抽取血樣300餘份,走訪調查人員700餘人。


二十年前故意殺人案件,兇手抓到了


但因當年監控設備並不普及,刑事技術手段遠沒有現在先進,未能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案件幾度陷入僵局,各種猜測眾說紛紜,究竟是熟人作案還是陌生人行兇?是本地人作案還是流竄犯罪?殘忍的作案手段背後究竟隱藏著怎樣的作案動機?一時間,周邊居民擔驚受怕,年輕女子不敢單獨出門,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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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十年的較量


二十年的時光,分局的領導換了一批又一批,刑偵大隊的民警換了一茬又一茬,當時正值壯年的偵查員已是頭髮花白,一任任刑偵大隊長、中隊長不知反覆翻看了多少次案卷有的甚至在調離崗位以後,都多次對案件進行叮囑。就這樣,“2000.3.18殺人案”成了多年壓在民警心頭的一塊大石。命案不破,決不收兵。然而,二十年的接力偵破,案件並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專案組民警每當想起被害人家屬悽苦的眼神和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的不公時,民警們就一次次重振精神,義無反顧地投入這場看似沒有希望的戰鬥中。


時間進入了2020年,在“雲劍2020清痕緝兇”專項行動中,清河分局專案民警重新梳理“3.18殺人案”案情,明確提出在運用刑事偵查新技術的同時,結合傳統摸排手段全力攻堅,召開案情分析會議,全力推進案件偵破工作,專案民警反覆對案件偵查筆錄和現場勘查情況進行梳理,分析研究案情,專案民警先後找到多名當年參與案件偵辦工作的民警瞭解案情,詳細詢問當年的排查情況,歷經二十年的堅守,任何一絲蛛絲馬跡都被無限放大,反覆推敲琢磨,當作破案的希望。


老刑警王義是當初的專案民警,他在刑偵戰線幹了半輩子,現已調離,在向他了解案件排查情況的過程中,王義一邊向專案民警講述當年的案件情況,一邊動情地說“這個案件破了,我的刑警生涯就沒有遺憾了”。通過王義的介紹,專案組民警瞭解到了很多案卷裡沒有的情況,其中有一條線索引起了專案民警的注意,由於當年刑事技術手段有限,根據目擊者提供的線索,排查三輪車的重點是紅色的,對其他顏色的三輪車主並沒有重點排查。那麼嫌疑人有沒有可能就在這些人裡面?案發時間是深夜,目擊者能不能產生視覺誤差?


二十年前故意殺人案件,兇手抓到了


2020年4月,通過細緻的摸排,民警掌握一條重要信息,清河區居民崔某當年就是騎三輪車拉腳的,並且在案發以後民警對崔某進行了走訪排查,崔某手背處有抓傷,後因為其三輪摩托車不是紅色,手上傷痕妻子證實是兩人打架留下,排除了該人嫌疑。專案民警敏銳感覺到崔某嫌疑重大,隨即對崔某2000年後的生活軌跡、信息情況進行了詳細調查,瞭解到崔某在案發後曾離開本地多年,並於2003年離婚,孩子也已改名改姓。


二十年前故意殺人案件,兇手抓到了


民警隨即秘密對崔某前妻李某進行傳喚,經過專案組民警耐心細緻的詢問,李某終於承認2000年民警在詢問的時候替崔某說謊的事實,專案民警此前對偵查方向的準確分析論證,終於守得雲開見月明,強大的刑事技術力量結合專案民警縝密細緻的排查,疑點終於花落清河區居民崔某身上至此,案件偵查工作迎來曙光,3.18案件重要嫌疑人崔某被成功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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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終可告慰逝者


2020年4月8日,清河分局3·18案件專案組兵分多路對案件嫌疑人崔某進行抓捕,經先期研判,崔某在清河一家單位開車,民警蹲守在嫌疑人的工作單位,在其毫無防備的情況下,果斷出擊,將其抓獲。經過專案民警的思想工作,審訊工作歷時3個多小時,在大量有力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崔某終於開口承認在二十年前殘忍殺害唐某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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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犯罪嫌疑人崔某交代:被害人唐某與其相識,2000年3月17日晚22時許,崔某拉活過程中偶遇唐某,唐某乘坐其三輪摩托車回家,在他們相互交流時惹怒了他,崔某遂對唐某產生怨恨,將唐某拉至清河區南山體育場北坡中段附近,對其進行毆打,並將其殺害。崔某坦言,自己逃避了二十年,案發以後從來沒敢再去過南山,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與煎熬,自認為這一生都會就此度過,沒想到清河公安追兇不止最終仍然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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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公安成功偵破3.18案件,既得益於當年刑偵民警含辛茹苦大量走訪和排查工作信息積累,也彰顯了現代科技應用於公安事業的作用發揮,更體現出一代一代刑偵民警鍥而不捨、攻堅克難、為民除害的初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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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鐵嶺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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