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到了美國的‘’搖籃‘’

我來到了美國的‘’搖籃‘’

風光旖旎的普利茅斯港 蔡如夷攝


這是7月裡最後的一天,蔡如夷先生駕車把我載到了從歷史教科書中就知道的普利茅斯小鎮。

普利茅斯離波士頓市大約就40英里左右吧,個把小時的車程後,美麗多姿的普利茅斯灣,就全景式地展現在我們的眼前。驕陽似火,藍天白雲,風平浪靜,遊艇靜泊,帆檣林立,構成一幅優雅的畫面。時不時有一兩隻小艇,或是向著遠方飛去,或是朝著岸邊駛來,艇後拖出長長的水帶。

待如夷先生把車停好後,我們來到路邊一座有如希臘廟宇式建築的石屋裡。石屋用欄杆圍著的下陷的中央,是一攤沙子,沙子上面擺放著的,是一塊大礁石,上面鑿刻著“1620”年份。據說,這是當時的移民者在登陸時用來做標記用的,現在成了“國寶”。看完石頭,我們沿著海灣邊的小路走去,尋找1955至1957年原版五月花號的複製品。誰知“此地空餘黃鶴樓”,餐館服務員告訴我們,複製品拖到另外一個州維修去了。

五月花號,在我們腦海裡的知名度,恐怕和萊剋星頓一樣。我一直都以為,乘坐著五月花號海船在普利茅斯登陸的人,是英國第一批到達北美的。到了這裡才知道,弗吉尼亞州的詹姆斯頓,才是英國人在北美最早開拓的定居點,建立於1607年,普利茅斯只是繼詹姆斯頓之後,英國人建立的第二個居住地。

普利茅斯干淨整潔的萊頓街上,有好些賣古董的商店。我一邊欣賞著各種文物,一邊想著,歷史常常不是我們原來知道的樣子。好在歷史總是客觀的存在,事實就是事實,只要你執意去鉤沉、去探尋,那麼假的肯定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

為什麼普利茅斯會被認為是美國的搖籃?這恐怕與《五月花號公約》有關。

五月花號是用漁夫捕魚的小船改造的,重180噸,長19.5米,於1620年9月16日從英國的普利茅斯啟航。除了一批受到迫害的分離派清教徒外,還有打漁的、種地的、做手工藝的和契約奴等共計102人。

1620年12月,五月花號抵達今天我們所在的普利茅斯灣。為了建立一個互不侵犯、彼此尊重、各自自由的社會環境,他們在上岸之前簽訂了一份公約,這就是著名的《五月花號公約》,41名自由的成年男子在上面鄭重簽名。公約上的內容為組織公民團體,擬定人人必須遵守的公正的規章、法令和條例等。

應該說,這個公約的誕生,對於當時彷彿處於洪荒的北美地帶來說,不啻於一抹曙光或是一聲驚雷,因為它奠定了新英格蘭幾個州自治政府的基礎。這份公約,成為這批移民登陸上岸後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準則,同時也構成了美國精神最初的元素。有約束才會有自由,有自由才會有民主,有民主才會有創造。人們常常痛斥殖民者對殖民地進行無情的掠奪、侵略和壓榨,批評當然是對的。與此同時,是不是也應該承認,客觀上他們也為殖民地帶來了文明和開化?帶來了公平公正的契約精神?帶來了行為的規範和依據?

有不少研究認為,《五月花號公約》是人類歷史上第一份真正的社會契約,是美國民主政治的重要源頭。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普利茅斯被公認為美國的“搖籃”,並不為過吧?

在普利茅斯灣畔,我們看到了一尊五月花號裡女乘客的塑像。據傳,在漫長而艱難的航行中,船上死去了一人,又出生了一人。這雖然是一種巧合,卻也給人一種聯想:清教徒們的過去,屬於死神了,他們永別了在英國受到的迫害;船上102人踏上了新大陸,獲得新生了,一個新的國家,正在歷史的腹胎中躁動。

這不,我們正走在普利茅斯花木蔥蘢的萊頓街上,據說這條街是美國的“母親街”。遙想著當年從五月花號下來的衣衫破爛的人們,天寒地凍中和當地的印地安人一起,在這裡篳路藍縷艱辛創業的情景,不免感慨萬千……


(2019年8月1日寫于波士頓 Roslind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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