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改革後,會計取得飛機票、火車票,該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很多人都不知道機票、火車票怎麼抵扣進項稅額,下面網校小編先帶大家複習一下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有哪些: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3、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

4、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

5、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6、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 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2019年4月1日開始,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2.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 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案例分析】


增值稅改革後,會計取得飛機票、火車票,該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賬務處理】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200+70)÷(1+9%)×9%=22.29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297.71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2.29

貸:銀行存款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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