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檢察官點個贊:一起調解為果農挽回16萬元經濟損失

近日,保亭縣檢察院響水檢察室充分發揮坐落基層貼近群眾優勢,聯合新政鎮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果農與收購商的合同糾紛,為果農挽回了16萬元的經濟損失。

為檢察官點個贊:一起調解為果農挽回16萬元經濟損失

果農向檢察官贈送錦旗

3月31日,果農陳某將一面印著“化解矛盾調糾紛,情繫果農好乾部”的錦旗,送到到響水檢察室檢察官手中,對積極協調化解合同糾紛的檢察官不畏辛勞、一心為民、全力維護群眾利益的工作作風深感謝意。

在響水檢察室門口,果農陳某緊緊握著檢察官的手說:“16萬元的收入對我們果農來說可是一年面向黃土背朝天的勞動成果呀,如果沒有你們不厭其煩的調解,可能我這一年的辛苦就付諸東流了。十分感謝檢察機關,感謝檢察官,有你們在,讓我們老百姓心裡感到特別的踏實。”

據瞭解,果農陳某與收購方農某於今年3月3日簽訂了芒果收購合同,約定果農以2.9元每斤的價格向收購商農某交付芒果27萬斤,摘果交付期限為今年3月3日至3月25日。合同簽訂後至3月16日,果農履行合同採摘交付了7萬餘斤芒果後,芒果的價格受到市場價浮動因素的影響大幅上漲至4.5元一斤,果農陳某拒絕繼續履行合同,雙方產生重大分歧尋求司法幫助。

瞭解案情後,我院響水檢察室檢察官不等不靠,立即與新政鎮司法所調解員聯繫,共同制定調解方案,並立即組織果農和收購方在新政鎮司法所進行調解。在調解現場過程中,收購商與果農雙方均對合同效力、交付時間和交付價格產生重大分歧,調解陷入僵局。爾後檢察官從法律的角度對合同發生效力、交付時間和交付價格一一進行深入分析,耐心解釋。特別是針對雙方訂購合同上的訂金金額150000萬元、訂貨數量270000萬斤的存在的文字表述錯誤,不應以筆誤的150000萬元、270000萬斤認定為實際的訂金和數量,而應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所約定的15萬元訂金及27萬斤芒果作為本案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標的數量進行深入淺出的說明後,雙方對合同效力、交付時間等問題上不再產生疑問,成功將雙方爭議聚焦在收購價格上,為矛盾化解提供明確的方向。

但在收購價格調解過程中,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檢察官當時是看在眼裡急心裡。在一番爭論仍無法談妥訂購的價格時,檢察官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作為切入點,說明原2.9元的收購價相對於芒果目前市場收購價4.5元而言明顯低於市場價30%,於果農陳某屬合同法規定的顯失公平,法院等裁判機關可以在市場價的30%範圍內進行合理調節。鑑於本案實際,合同價格2.9元的基礎上增加30%為3.77元,建議雙方圍繞著3.7元/斤的價格進行磋商。

最終,在檢察官釋法說理、耐心勸解,雙方達成書面調解協議,果農不僅同意收購商以3.7元/斤進行繼續履行該合同,還願意將合同期限延長至31日,該合同矛盾糾紛成功得到化解。

下一步,我院將以此次化解矛盾為契機,充分發揮響水檢察室貼近基層貼近群眾的橋樑紐帶作用。積極轉變工作作風,創新工作思路,主動深入各鄉鎮、社區、村等開展法治宣傳,傾聽群眾呼聲,收集社情民意,收集掌握的矛盾糾紛線索,全力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將各類新矛盾、新問題,化解在基層,確實做到矛盾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圖文 梅桂東 編 王宜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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