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為中心】公道人心!張家口一法庭收到21戶村民的感謝信!

【以人民為中心】公道人心!張家口一法庭收到21戶村民的感謝信!

4月21日,一面寫有“公正執法 公道人心”的錦旗被幾名村民送到崇禮法院高家營法庭。這是怎麼回事呢?

案件情況

2016年3月30日,韓某經崇禮區石嘴子鄉某村原村主任趙某聯繫與該村楊某等21戶村民簽訂了為期10年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承包費為每年每畝1000元,合同約定每年3月30日前一次性給付當年承包費。前兩年的承包費韓某都按時給付村民,2018年的承包費韓某則交由原村主任趙某給付21戶村民。到了2019年的時候,韓某口頭告知趙某要與村民解除承包合同,但並未與村民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而趙某也沒有將2018年的承包費給付村民。在沒有拿到2018和2019年度承包費的情況下,21戶村民多次向韓某某催要承包費和違約金,韓某稱自己白繳了三年承包費,分文收益沒有見到,況且2018年的承包費已經交由趙某代為給付村民,2019年的時候也和趙某說了不再承包,再繳違約金沒道理。討要無果,村民們聲稱要集體上訪解決此事。

法院調解

今年春節後,崇禮法院高家營法庭知道了這個情況及時安撫了村民,並立刻向院領導彙報。院長李靜靜高度關注此事,要求高家營法庭引導村民以法律途徑維權,把糾紛化解在當地。由於疫情的原因,為避免人多聚集,李靜靜和高家營法庭庭長李銘多次通過電話和約見當事人代表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中,李靜靜和李銘分析後發現,韓某和21戶村民之間的“疙瘩”主要集中在承包款項發放和土地沒有收益這兩點。於是,他們耐心細緻的向當事人析理釋法,客觀指出韓某承包的土地雖然沒有收益,並已口頭告知趙某與村民解除承包合同,但並未履行相關手續,村民並不知情,韓某單方解約給村民造成了損失,不符合《合同法》規定,村民的合法權益依法應當予以保障。然而韓某承包的土地連續多年沒有收益也是事實,村民們本著體諒的態度,也應該作出一些讓步。

【以人民為中心】公道人心!張家口一法庭收到21戶村民的感謝信!

達成調解

經過反覆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了協議:趙某把2018年度的承包費給付村民,韓某再給付村民一年承包費,村民自願放棄違約金訴求。

表示感謝

“我們原打算上訪解決矛盾,沒想到咱們自己的法院這麼快就把事情解決了!”4月1日,這21戶村民在與被申請人達成調解協議後曾聯名寫信感謝院長李靜靜,而在今天,這21戶村民的代表又將到當初調解他們案件的高家營法庭送上錦旗,再次表達他們對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和感謝。

【以人民為中心】公道人心!張家口一法庭收到21戶村民的感謝信!

來源 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