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中介未成功 速審速裁止紛爭

2020年4月17日,彬州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成功調處兩起中介合同糾紛案件,促成被告分期返還兩名原告的中介費,獲得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就業中介未成功 速審速裁止紛爭

原告梁某卜、李某龍於2019年5月份與被告咸陽輝創人力資源公司分別簽訂就業中介合同,並分別交納中介費1萬元、1.3萬元,但至今兩原告均未被安排就業,在與被告交涉無果後,訴至本院,要求被告返還各自的中介費。

彬州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受理這兩起案件後,兩名承辦法官在訴前調解未果的情況下,及時合併開庭審理。庭審中,審判長吳振華與審判員陳寶珍、人民陪審員鄭妍妍組成的合議庭,根據雙方的訴辯進展,及時組織當庭調解,並結合當前新冠疫情防控、被告法定代表人變更等事項的實際影響,給雙方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終促使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約定被告於2020年4月25日之前返還原告梁某卜0.2萬元,剩餘0.8萬元於2021年4月17日之前還清;被告於2020年7月30日之前返還原告李某龍0.5萬元,剩餘0.8萬元於2021年5月30日之前還清。

在不到30分鐘的庭審中,合議庭組織得當,調解有方,使得當事人由開始的對立相爭及時轉換為協商互讓,圓滿化解了兩起矛盾糾紛,充分體現了速審速裁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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