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爲拐賣兒童的人販子應該判死刑嗎?爲什麼?

用戶61065066694


判死刑也太便宜他了吧,應該給予他們受冰火之刑,受過這些刑後,再受斷手斷足之刑,並且不給他死,讓他活得生不如死,深深切切的感受一下他帶給別人的痛苦。

人販子為了自己一時之利益,弄破碎了一個家庭,強制扭改了一個人的命運,間接影響了那個被他扭改了命運的人三代的人生,這種傷害和長遠的影響並不能以一命相抵就可以了了的

何況那些被他欺滿或是強制販賣的人,運氣好些的可能會有個相對安樂的人生,但終究是與親人骨肉分離,這樣的疼痛與遺憾,是刻在靈魂上的傷痕,永遠地法消失的。

而運氣差的就慘,有些被人販子賣到山區的女人,被強姦,被爆打,被凌虐,被迫生孩子,又被轉賣,骨肉分離,活得不像人,生不如死。

我曾經在網上看過一個孩子被拐後的母親說過:“自從她的孩子被拐後,她感覺自己的心時時都像放在火上烤著一樣,火撩火撩的痛著,想著孩子會不會被斷手腳放到街上做小乞丐那麼痛,那麼可憐,或是賣到大山裡,吃不飽穿不暖。想著想著就會不自覺的擅抖

我想這種感覺就像冰火兩重天吧,心如火在燒般的痛,無盡的思念讓心如荒蕪得如冰天雪地。

還有那邊被賣到山裡的女人,被關在不見天日的陰暗房子裡,被強姦,被凌虐,被迫生下欺凌自己的人的孩子,明明是骨肉至親,卻無法做到心無介蒂的去愛自己的骨肉,這份矛盾與無能為力,怎麼能給孩子一個健全有愛的家呢。

而孩子在這樣扭曲的家庭長大,人格和心理也難以健全,這樣的人就算不對社會造成危害,也無法把自己的人生過好,而一個無法把自己人生過後的人,難道可以把下一代教育得很優秀嗎?

這麼久遠的痛痕,豈是人販子一死能抵得的罪?

何況還有生了孩子後又被轉手賣也又賣的,說是人,活得就像一頭生患的母豬,還是那種不能得到照顧還老被凌虐的母豬。

人家好好一姑娘,在家父母疼,被捧在手心裡當公主一樣呵護成長,結果還沒長大就被人販子為了一點點利益就硬生生的推向了地獄,這樣的殘酷豈是一死了之能夠解得?


一文一字一崑崙


拐賣兒童的性質是極其惡劣的,能給兒童造成極大的身體與心靈上的傷害,給被拐賣兒童的家庭造成極度的痛苦、悲傷,甚至傷心欲絕。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掌上的寶珠,家庭的希望,一旦孩子被拐,作為親人首先想到的是孩子此時此刻無助的眼淚,心痛得連死的慾望都有。


想想一個天真爛漫活潑可愛的孩子,轉眼之間落入狼窩受盡折磨,那種撕心裂肺的痛楚,但凡一個正常的人都難以忍受那種痛苦的煎熬,渴望見到孩子的迫切心情使之食之無味寢之難眠,家庭的希望從此破滅,漫長的尋子之路足以讓人精神崩潰。

這可恨的人販子害得多少個孩子有家不能回,害得多少個家庭支離破碎,害得多少人精神崩潰生不如死,他們的罪太深孽太重,將他們千刀萬剮不為過,理應給他們處以極刑,抓到多少懲壓多少,給他們講吝慈無疑是助長了他們犯罪的囂張氣焰。



孩子是一個家庭的精神支柱,父母的希望,祖國的未來,保護兒童免受侵害,不僅是家庭的責任,而是全社會全人類的的責任與義務,應該舉全民之力,掀起一場全民打拐運動,使拐賣人口的人販子無可乘之機。


頁川木木1


拐賣兒童的人販子應該判死刑,中國長期實行計劃生育單獨政策,一個小孩就牽扯到一大家庭人的幸福,本來一大家子的希望就是唯一的小孩,結果小孩沒有了,這一大家子已經沒有了指望。人販子拐小孩就是為了賣錢,人販子可不管被拐兒童的死活,被人販子殺害弄殘的小孩絕不在少數,誰能保證人販子拐賣的小孩都是活的,被拐小孩最好的結果只是賣給人家當兒女,但人販子有拐賣小孩割取小孩身體器官賣錢的,有把小孩弄殘廢去乞討的,也有把拐賣的小女孩當性奴的,世上有那些喜歡幼女的變態。所謂的法律專家認為拐賣兒童的人販子死刑,人販子會鋌而走險殺害小孩,但把被拐兒童的安危放在窮兇極惡的人販子身上本來就是很滑稽的事,人販子不死刑就能保證人販子不殺害被拐小孩嗎?拐賣兒童就應該判死刑,把拐賣兒童當成不可觸碰的高壓線,只有這樣才能保護更多的兒童不被拐賣。


隨風125160229


立法在前、舉報重獎、判刑槍斃,這就是我對於拐賣兒童的人販子的真實態度!

在農村聽說“拐”孩子,不算稀奇事,誰家裡兩口子不能生育,或者連生了幾個閨女,特別想生個男孩子,又生不出來的,就在外邊“要”一個。其實無論農村還是城裡,都是一個道理!

我們鄰村有一家人,就是在外邊“要”的孩子,是一個四五十歲的南方口音的婦女,連夜給送過來的。一個村上誰家生了孩子其實都知道,別人不知道本族本家的誰不知道?買家為了面子上好看,就說是過繼遠房親戚的,或者說“要”的。

那個“要”來的孩子養到了五歲多,有一天鎮上派出所派了兩輛車進村了,警車直接開到了村委大院裡,大隊書記又親自帶著警車,開到買家門口。那家的男主人一看進來的警察拉著那個帶手銬的南方大姐,就有點慌神了。

大隊書記怕出事,就提前把那個男的叫到屋裡做了一下思想工作,然後又給他對象做了思想工作。當大家本想著事情還比較順利的時候,出事了!這家裡的孩子爺爺從屋裡衝出來,拿了把鐵叉,照著門口的警察一幫人就插過去了,嚇得一群人趕緊往外跑。

大隊書記跟村治保主任,兩個人都拉不住。後來外邊又進來仨警察,喊了幾嗓子,那老頭才消停了。其實警察不光帶來了人販子,還帶來了那個孩子的親媽。孩子親媽哭天喊地的一嚎,一個村的人都圍上來看熱鬧了。

那個“要”來的孩子其實不願意走,他來的時候很小,在家裡生活了很長時間了,跟家裡人都有感情,看見親媽一點也不親近。但是派出所依法辦事,由不得你不放人,當派出所要強制執行的時候,那個男主人“噗通”就給警察跪下了,聲淚俱下,讓人看著感覺很可憐!

原來這一家以前有個孩子,男主人兩口子出外打工,孩子讓人販子拐走了。這個男的為了找孩子得了一身病,兩口子怎麼也要不上孩子了。家裡老人又很著急,沒辦法只能買了一個。

村上的人也都幫著求情,這個事一下子耽擱了好多天,最後還是讓派出所和孩子的親媽帶走了,至於這個孩子以後回沒回來看家,我也沒打聽!你說這事多揪心!

要想震懾人販子,就得加重刑罰!人販子有很多都是想掙“輕巧”錢的,因為拐賣兒童來錢快,量刑輕,犯罪成本低。一旦量刑加重,相信人販子和買家,就不敢輕易的買賣了。同時希望相關部門牽線搭橋,讓一些家庭能夠到孤兒院合法領養兒童。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有些人販子是幹團伙生意的,有的不光拐賣兒童,還拐賣婦女,甚至還販毒、賭博。最可恨的是,有的人販子把孩子賣給乞討團伙,然後把手腳掰壞,用作乞討工具;或者把孩子賣給毒販用來藏毒、運毒,這對於孩子來說太不人道了!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可能會毀掉孩子一生,對孩子原生家庭的傷害,更是不可估量的,應當判死刑!


紅色雄起


這個問題我已經回答過了,並且收穫了無數罵聲,但最終還是讚我的人佔絕對優勢,所以問題我不再回答了,想就一個普普通通的法律問題引起的口水仗發表點兒自己的意見,我的題目叫做:中國人為什麼不能好好說話,以下是正文。


上週寫了一篇“為什麼人販子不能一律死刑”,今天去看勇哥,車上閒著也是閒著,手賤把這篇文章發到了頭條裡,結果這一天都不得安生。山裡信號又不好,被罵不能及時還嘴,老讀者們都知道我這脾氣,那還不憋死我?

終於出山坐到電腦前,我把罵我的人挨個艾特,一個不拉,全部不帶髒字地還給對方,頓時爽多了。

由此也讓我重新審視一個話題:中國人為什麼不會好好說話?給我的感覺就是讓他好好說話比掘了他家祖墳都讓他難受。

為了證明自己不是無理取鬧的無賴,我再簡單說下我反對“拐賣婦女兒童一律死刑”的原因。

一、根據罪行輕重處罰是基本常識,犯罪者也有主謀、骨幹和脅從之分,一律死刑違背法律精神,憑這樣的意識建設法治社會純粹扯淡,扯雞巴淡,你自己犯事兒遇到執法不公也是活該。

二、重刑能阻止犯罪的話,人類早就沒監獄了,在提高破案率的基礎上維持懲罰才是有意義的----17%的破案率和71%的破案率,對震懾犯罪的效果肯定不一樣。

三、一律死刑很有可能導致很多普通犯罪上升為嚴重犯罪,給受害人和社會造成更大的危害,陳勝那句“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給無數人樹立了要麼不做,做就做絕的榜樣。

四、針對此類案件,制訂防範措施,加大防範力度,提高犯罪成本,最大限度地把犯罪行為阻止在發生之前。

以上四點是我的基本觀點,我知道自己水平不行,但自認為態度和行文還是比較客觀的,就是這樣的一篇文章,發出去後很多人上來就罵我,以下稍微截圖幾張示意。

還有一些回答,就不一一羅列了,這些人能在公開場合寫下自己的留言,我想他們也就不介意我再一次展現他們的風度、修養和智商。


有一位自稱“法律行業從業者”的帖子,不僅主張人販子一律死刑,而且主張買賣雙方一律死刑,最不可思議的是他的帖子獲得了將近一萬個贊,足以說明在我們的民間充斥著怎樣的不理智和情緒化的力量。

還有一位反對無差別死刑的作者,比我更慘,被罵的更多,我本來打算一條一條替他回罵過去,回了幾條之後發現罵他的有幾百條,根本回復不過來,放棄了,我從他的留言區摘抄了兩條。

這種無視法律只圖一時痛快不計後果的做法,再次說明我們離文明世界還非常遙遠,成年人都是一片幾乎沒有理智的海洋,何況我們的孩子?沒有理智的人主宰不了自己的命運,因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過苦日子的根子在哪裡,所以我們無論從個體還是到群體,苦日子還早著呢。

放下文化背景不說,單從心理角度入手,試著分析一下國人的心態。

先看下國內現在的網絡環境吧,我個人感覺,大平臺一片烏雲、死氣成成,小平臺或者民間集合群,雖然能活躍點兒,但跟無人管理的垃圾場差不多,而且無論大小平臺,罵人的話我還真沒見過不能通過審查的,但是有些話,即使一個髒字都沒有,也沒有任何歪曲,卻不能通過。


其次,國人善罵,用語之下流齷齪、卑鄙惡毒,乃世界之罪,尤其罵自己人,口吐毒箭,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充份體現了窩裡斗的優良傳統。

但凡觀點不同,涵養好點兒的不出三句能給你演變為動機懷疑、道德質疑乃至人身攻擊,沒家少教的那種,第一句就問候你老母了,而這裡面絕對不乏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到底為什麼會這樣?

我只能以國民性來解釋了。

再以販賣兒童一律死刑這事兒來說,大家的情緒能理解,都恨不得一夜之間杜絕這種犯罪,問題是這是情緒能解決的問題嗎?


辛亥以來的國民性,莫不體現了兩個特點:一是急切,二是不切實際,第一點已經為很多學者所認可,我就不多說了,第二點是我自己加上去的,因為中國國民歷來沒有參政議政的可能,也沒有話語權,只有釀成十分洶湧的“民意”之後,才會被皇帝老兒略一頷首,以示“朕曉得了,爾等且散去靜候佳音”,這種前提下,指望民眾拿出什麼像樣的、具有實操性的見解,無疑是痴人說夢。

那麼好了,一是急切,二是不著調,三是沒見識、無思辨,缺乏思維深度,總結下來就是:講理講不過、打又不敢打,又缺乏理性,還見不得不同觀點,可不是隻剩開罵了?

毛主席是近代批判國民性最深刻的人之一,尤其對國民的奴性深通惡絕,曾嚴厲批評說:“國民性惰,虛偽相崇,奴隸成性,思想狹隘”、“沉鬱固塞,陋不自知,入主出奴,普成習性”,這種描述可謂是極精準的,那些在評論區罵人支持用一招殺無赦收割所有販賣兒童罪行的網友,跟當年朱元璋以為用嚴刑峻法就能根絕貪官的做法何其類似?

這種心態反映到心理上和嘴上,就是以自我為道德聖君,為唯一真理君,敢持不同意見立即揮舞道德狼牙棒對對方實施暴力打擊,如果碰上我這樣的高手被一腳踹到大小便失禁,拉一褲兜子,就坐在那一堆屎(圖)上祭起漢奸、賣國賊的法器,試圖扳回一局,其實只不過是想借助公權力幫助自己獲得嘴仗上的勝利,十足卑鄙,XX遺風,尤勝當年,可惜的是,老子分分鐘破了你的法力!

罵人者不但沒有得到任何實質性的好處,還促成了自身思維的簡單化、極端化、情緒化,智商和素質也越來越低,尤其是多數人沒有跟這種尿泥狗行為打交道的本事,唯恐避之不及,只好偃旗息鼓,這更加助長了他們的氣焰,其實他們不知道這種精神勝利法會讓他們更加愚蠢----既然罵人就可以得到勝利,那又何必思考呢?於是他們就在成為茅廁之蛆的道路上越走越接近糞池底部,直到他們的思想徹底被糞水窒息而死,自己也化身為這糞池的一部份,他們的人生就大功告成了。

好罵而不敢罵本質,罵同胞又罵不到點子上,這群嘴裡含蛆的人對社會是全無益處、只有害處而且是大害處----任何一個想發表點兒自己意見的人,發言之前必須充份考慮自己是否能經得起劈頭蓋臉的糞水,有的初生牛犢被罵幾次之後,也就不再敢發表自己的意見,於是這個世界清淨了,又歲月靜好了。

沒有鋼鐵俠的心臟和小樹格魯特一樣粗壯的神經,是忍受不了那些汙言穢語以及對自己親人的傷害的,像我這樣的“肉做的鐵”畢竟是稀有禽獸,其他人怎麼辦?要麼離開,要麼沉默,而出色的人往往時間緊張,他誠意跟你溝通受到傷害之後,離開的可能性更大----對他來說多了一次被傷害的經歷,而對你來說卻少了一個可以學習和提升的機會。


這世界上沒有什麼比否定一個觀點更容易的事情,你可以不假思索地、條件反射地去否定它、打壓它,但是在否定之前、打壓之前,如果你肯嘗試著思考它、挖掘它一下,也許會有改變你決定的事情發生。


所以我覺得,面對不同意見和觀點,我們是不是也給對方一次闡述自我的機會?順便給自己一些紳士(淑女)的風度作為一個現代文明人的體面?

(根據原文有刪減)。


本色本性秦獸


我認為死不死刑意義不是很大,因為販毒還死刑呢,不照樣有人幹,只要利潤夠大,總會有些亡命之徒鋌而走險。

我覺得換一種思路,對購買兒童的這一方進行處罰,會不會對解決拐賣兒童這種犯罪行為有更積極的作用。有道是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和保護動物一個道理。抓住就判他個十到十五年,我看還有多少人敢買被拐兒童。

當然我也堅決支持重判拐賣兒童者,簡直是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最後還是希望國家能儘快完善新生兒DNA採集入庫等一系列科學手段和制度。進一步打擊買賣兒童這種行為,封死這種行為的存在空間。


dr66129877


是應該判死刑的!當今社會多好!只要你有勤勞的雙手一樣過得很好!為什麼要去害人呢?這些人渣都是好逸惡勞之徒!想走捷徑過好的生活!你是過好了!可那些被拐的兒童呢!從此不知道親生父母是誰?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生活在痛苦之中!本來沒有痛苦,是人為的痛苦!試想這些人有多麼該死!危害社會的人不配為人!


來自上帝的恩典



阿寶156288743


肯定不能,嚴刑峻法從來不能阻止犯罪。朱元璋的刑夠嚴了吧,他自己也感概沒用。如果人販子死刑,那有一個後果很明顯,孩子那是根本不用想找回來了。對於被拐家庭來說,他是要殺人洩憤呢,還是要找回孩子?第二個後果,孩子會“漲價”。這是必然的,風險大了嘛,現在幾千幾萬一個,要是死刑了,估計得幾十上百萬。好吧,那麼高的利潤,你覺得沒人做了?我覺得會有,而且會做得更牛,武裝販運不奇怪吧,入室殺人不劫財只要孩子很正常吧?一個孩子幾十萬,你家財能有多少?

你制定一個死刑,這個死,毫無疑問會在人販子之前出現,誰先死,孩子家長?派出所民警?還是熱心群眾?

別忘了,大秦帝國滅亡自陳勝吳廣,原因是,遲到,死。


黑夜0166


不應該判死刑,應該把人販子判公開凌遲,株連九族,每人凌遲不低於3000刀。買人的也別判死刑,也株連九族,把每個人的四肢都砍掉,放在一個籠子裡面的罈子裡,每天烈日暴曬,只給水喝,讓重刑犯每天放風時間送水,全面公開供人觀賞。

如果有舉報的,並且調查屬實,重金房子獎勵。發現胡亂舉報的,初犯10鞭子警告,再犯15鞭子,三次20鞭子,超過三次直接當苦力幹農活種地修橋補路去,5年不能放回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