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動態丨送達、調解、兌現、撤訴,一氣呵成!

案件經過

原告羅某某系桐梓縣新站鎮某摩托車銷售店的經營者,2016年8月2日,被告陶某某在原告處購買了一輛豪爵鈴木摩托車,在支付了部分購車款後,餘款1600元雙方約定在4個月之內還清。期限屆滿後,被告並未按照約定還款,原告多次催收未果,後被告還將原告電話拉入了黑名單。因受疫情影響,部分消費者拖延支付購車款,導致原告經營出現困難,被告陶某某即是拖延支付購車款的消費者之一。為緩解經營危機,原告遂訴來本院,請求判決被告立即支付購車款1600元。


處理經過

本院在依法受理該案後,立即同被告聯繫,但多次聯繫均未果。為保障原告合法權益,助力原告儘快渡過難關,承辦法官同書記員遂到被告住所地桐梓縣夜郎鎮進行送達,但也未找到被告,經向當地村民打聽,得知被告在某工地幹活,承辦法官一行隨後到該工地找到了被告並依法進行送達,考慮到本案爭議不大,雙方對欠款金額也並無異議,為減輕當事人訴累,承辦法官決定現場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處理結果

經承辦法官組織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被告當場支付了原告購車款1600元,原告也現場撤回了對被告的起訴。

法庭動態丨送達、調解、兌現、撤訴,一氣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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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一樁因購車引起的糾紛得以圓滿化解,當事人也為承辦法官快捷高效的處理方式表達了由衷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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