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故意毀壞前男友汽車構成犯罪嗎?

愛了,恨了,分手了......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劃車解恨?

分手後,故意毀壞前男友汽車構成犯罪嗎?


事情得從兩年前說起。


【案情回顧】


小麗(化名)和小君(化名)相戀已久,後因感情糾葛分手。一日,小麗去某機構辦事,看見前男友小君的汽車停在那裡,往日情景湧上心頭,隨即撿起路邊的石頭,在車身前後劃了一道,又一道......


看到這裡,是不是覺得故事就到此為止了?


NO!


辦完事下樓,看見小君的車還停在那裡,感到還不解氣,衝進路邊“一元商店”買了幾根鐵釘,將車身周圍又劃了一圈......

分手後,故意毀壞前男友汽車構成犯罪嗎?

經鑑定,該車損失為12540元。


小君報案後,小麗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並如實供述了自己反覆刮劃車輛的目的和事實。隨後,小麗家屬代為賠償了被害人小君的損失,小君也諒解了小麗的行為,公安機關對其採取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經審查,檢察官認為小麗無羈押必要性,以其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起訴至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法院,法院對其作出了有罪判決。


小麗百思不得其解,自己的行為怎麼就觸犯了法律呢?已經賠償了被害人損失,也取得被害人諒解了,怎麼還要被起訴呢?


【法律規定】


分手後,故意毀壞前男友汽車構成犯罪嗎?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20080625)


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275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5000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3次以上的;

(三)糾集3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析案說法】


故意毀壞財物罪,行為人的心態是以故意毀壞財物、追求他人財物價值貶損為目的。一般來說,或者基於對他人的打擊報復,或者基於嫉妒,又或者基於其他原因。表面看起來帶有一定的“正當性”或“合理性”,實際上一般與被害人存在糾紛、矛盾,是為了洩憤、報復而實施犯罪。犯罪對象具有明確性和特定性,侵害的也是特定人所有、保管或使用的財物。


本案行為人小麗,因愛生恨,用石頭和鐵釘反覆刮劃小君的車身,致使小君車輛的效用被侵害,造成小君車輛損失數額較大。法院考慮到小麗賠償了損失,得到小君的諒解,對其進行了從輕處罰的判決。

分手後,故意毀壞前男友汽車構成犯罪嗎?

分手也是感情的一種結果。人生那麼長,遺憾肯定會有,每一種選擇都是一種人生態度。挫折會來,也會過去,切不可因一時衝動,讓自己走上違法甚至犯罪的道路。

來源:陝西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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