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8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六)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8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六)

章某某、季某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

——故意隱瞞密切接觸史,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

簡要案情

2020年1月15日,被告人季某某從湖北省武漢市返回浙江省青田縣。1月19日,季某某參加了被告人章某某組織的聚會活動,與章某某等32人密切接觸。1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同日,季某某因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去青田縣人民醫院就診,隨即被留院醫學觀察,1月25日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1月23日至2月6日,青田縣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多次對季某某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季某某均隱瞞了1月19日參加聚會活動的事實。1月24日至2月4日,章某某因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多次去青田縣人民醫院、中醫院就診,醫護人員詢問其是否有武漢人員接觸史時,章某某明知季某某系武漢返鄉人員並已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故意隱瞞與季某某密切接觸史。2月4日,章某某被隔離治療,2月7日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其間,疾控中心工作人員多次對章某某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章某某仍故意隱瞞與季某某密切接觸史,以及組織聚會與多人密切接觸等事實。2月7日,防疫工作人員根據大數據研判結果再次詢問章某某、季某某,二人才承認1月19日密切接觸的事實。因季某某隱瞞密切接觸史,造成32人未被及時隔離;因章某某隱瞞密切接觸史,造成113人未被及時隔離,還造成就診時的醫護人員14人、同診病人等7人被集中隔離觀察。

裁判結果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章某某、季某某違反傳染病防治規定,拒不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故意隱瞞密切接觸史,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嚴重危險,其行為均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應依法懲處。章某某就診時故意隱瞞與武漢返鄉並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的季某某的密切接觸史,造成包括多名醫務人員在內的21人被集中隔離,且在隔離治療期間仍故意隱瞞與季某某的密切接觸史,以及組織聚會與多人密切接觸等事實,造成113人未被及時隔離,其情節相對季某某較重。二被告人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據此,於2020年4月10日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章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判處被告人季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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