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丨聰明反被聰明誤 故意遮擋號牌被罰200元扣12分

9月29日,孝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管事故中隊值班民警出警返回途中,查處一起故意遮擋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

案例警示丨聰明反被聰明誤  故意遮擋號牌被罰200元扣12分

8時30分,交管中隊民警出完警返程至松竹街口附近時,發現一輛號牌為鄂K **285的大眾牌小汽車涉嫌故意遮擋號牌違法行為,民警立即將該車攔下進行檢查,發現該車前後號牌被紙盒擋住了兩個數字,顯而易見有“問題”,遂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隨即,民警將駕駛員劉某某與車一同帶至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案例警示丨聰明反被聰明誤  故意遮擋號牌被罰200元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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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劉某某(男,49歲,花園鎮人,持B2證)是幫一熟人送孩子上學,在明知該路段分時間段限行的情況下,為避免被該路段電子眼拍到,採取了這種“掩耳盜鈴”的方法,將自己的車牌號故意遮擋兩個數字,企圖矇混過關,不曾想聰明反被聰明誤啊!

目前,民警依法對劉某某故意遮擋號牌的處罰進行罰款200元、扣12分的處罰,並註銷最高準駕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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