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梨渦淺淺笑
未必。
百度百科上對於一見鍾情的解釋是:男生或女生一見面就喜歡上了對方,強調的是喜歡的感覺。
而婚姻中要想長相廝守,需要愛來維繫。
真正的愛情是建立在彼此瞭解和相互信賴的基礎上,要忍得住時間的消磨,耐得住平凡的歲月,守得住一屋兩人,三餐四季,越是平凡的日子,越能過出浪漫和詩意。
所以說,喜歡≠相愛。喜歡可以是單方面的,不負責任的;但愛情必須是雙方的,在喜歡的基礎上,多了一份自願承擔的責任。
若能在一見鍾情的基礎上,通過對彼此深入的瞭解後,將喜歡轉化為愛情,才能獲得長相廝守。
海棠未雨
在一見鍾情的時候,如果說他鐘情的那個人,願意和他長相廝守,那肯定欣喜若狂,甚至想要告訴全世界,他是這個世界最幸福的人。
步入婚姻以後呢?才發現那是一座城,至於兩個人在這座城裡,是否陽光明媚四季如春,心甘情願地一直呆在這座城堡裡,還是雞飛狗跳一地雞毛,心裡邊長滿了野草,總想著城外的逍遙,那就看這兩個人對婚姻的經營,和各自的造化了。
因此,一見鍾情可以是一個美滿婚姻故事的開始,也可能是產生不幸婚姻預埋下的伏筆。我們相信一見鍾情,但它並不能為一個美滿婚姻簽字背書。
航母5號
也不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