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誰之錯?

離婚,誰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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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接待了一對夫妻,年近40歲,結婚已IO多年。開始挺平靜,女方說不想過了,雙方已經考慮清楚,耗下去也不幸福。但談著談著,她的聲音開始變高: 他經常在外面打牌,不願回家,我們沒有孩子,總是我一個人,很孤單,叫他不打,他不聽……這些年我也調身體,但懷孕又不是我一個人的事,叫他也去調,他也不願意……他不顧家,又懶又賭錢,對他絕望了……她越講越激動、委屈,眼淚掉了下來,同時指責不斷……

丈夫在旁邊不淡定了,反駁到“我為什麼在外打牌?難道在家看你苦臉,聽你嘮叨?……”

“你又懶,又不關心我,你還要我好臉色?別人的丈夫像你這樣?你說改,但有改嗎?……"

“我沒改嗎?我不也開始上班了?你咱看不到?你自己又改了嗎?過到今天難道是我的錯?你要離,我沒意見。”

……

兩人吵得停不下來。

離婚,誰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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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場景是不是很熟?反正我見太多了。來離婚的夫妻,不少都認為離婚是對方的錯,自己才是那個受害者。都來離婚了,仍然認定對方才是導致婚姻破裂的大魔頭。

馬伊琍離婚,不少網友就認為是文章出軌所致。還是馬伊利智慧,一句“雖有遺憾,但無対錯"說的很漂亮,沒有賣慘,沒有指責,但有表達遺憾和寬容,一如當初那句"婚姻不易,且行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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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誰之錯?從常識角度來說,婚姻出問題,雙方都有責任,而且很難分清責任比例,但有的人就是喜歡甩鍋,認為是對方的錯,自己是無辜者受害者。

這些人顯然是個體思維而不是系統思維。從系統理論看,每個人都是系統的一個元素,每個單一元素都受其所屬系統影響。

換句話說,要真正瞭解夫妻一方的行為,必須參考另一方的行為反應。夫妻任何一方的行為,都是對另一方的行為所產生的反應,而也同時刺激另一方接下來的行為反應。

舉例來說,丈夫的退縮冷淡,是對妻子的挑剔嘮叨所做的反應,而妻子的挑剔嘮叨是因丈夫退縮冷淡的態度而起。從這個角度來說,夫妻雙方的每個人既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夫妻雙方,應共同承擔自己和他人行為的責任。

但可惜的是,當人們被逼入困境,被恐懼所淹沒時,很容易只看到事情的表面,並按照當下情況採取行動。我可以看見並感受到你對我做了什麼,卻不易看到我的反應對你所造成的影響。所以就會有“問題不在我,而在你"的這樣的感受和看法,從而陷入指責攻擊的模式。

於是,我們開始對雙方之間的關係越來越不滿意,越來越沒有安全感,而對方在我們眼中則成為冷漠無情,甚至是有個性缺陷的人,關係最終走向破裂。

最後想說,離婚,很難說是某個人的錯,而是雙方都有責任,當你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也冷靜想想,自己也可能是加害者。婚姻困境中,如能看到各自的責任並承擔,離婚也許少很多。

離婚,誰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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