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如何計稅?要併入綜合所得嗎?

西安逸誠財稅事務所


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是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稅的,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主要取決於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是否超過了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如果超了,則就超過的部分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個人所得稅。


什麼收入屬於“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重組、改制、破產變得越來越司空見慣,企事業單位因此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而支付的一次性補償金是否徵收個稅,也經歷了較長時間的政策演變。

只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法定情形下,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而支付的一次性補償才屬於這種情況。提前退休、內部退養等都不能適用這個規定。

哪些情況下,“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文件中,對於該項收入是否納稅進行了明確。

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也就是說,只有當補償金超過了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差額部分,才需要納稅。

如何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舉例:

李某是公司的一名老員工,在公司工作了14年,2020年1月依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並獲得公司一次性補償金20萬元,李某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2萬元,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5萬元。

  因李某獲得一次性補償金為20萬元,超過了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5萬×3),需要就超出部分單獨使用綜合所得的稅率表計稅。

1、應納稅所得額=20-15=5萬元。

2、確定稅率10%,速算扣除數2520.

3、應納稅額=50000×10%-2520元=2480元。

★需要注意兩個點:

  1. 只有超過了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差額部分才需要納稅;

  2. 計算納稅時,不併入綜合所得,而是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


稅輝


員工被辭退的時候,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很多人困惑要不要繳稅,如果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是不用繳稅的,但是還是有例外的情況,我們具體來分析一下:

經濟補償金多少金額不用計稅(北京為例)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1]157號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

北京市2019年沒有采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而是採用統計部門的數據。127107*3=381321元,超出的部分需要繳納個稅。

2019年8月6日北京人社局調解仲裁處發佈《關於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替代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將北京市統計部門發佈的北京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即127107元/年,作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由當地政府公佈的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來計算經濟補償的封頂基數。

離職補償和賠償當中還有以下三種情況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與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有些企業在辭退員工的時候,給予比較優厚的待遇,比如N+6,N+8的情況,這樣也會出現需要繳納個稅的情況。

超出的如何計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第五條(一)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舉例,劉先生工作單位在北京,經濟補償金50萬

500000-381321=118679元

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520

個稅計算:118679*10%-2520=9347.9元

詳細計算扣稅,還要依據地方的細則, 希望能幫助你解決問題。


職場聆音01


回答這個問題前,先看財稅〔2018〕164號文有關內容: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第五條(一)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從財稅2018年164號文可以得知:

(一)一次性補償收入,不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一次性補償收入,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需要繳納個所得稅。

1、超過3倍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當年個人的綜合所得,單獨計算。

2、超過3倍以上的部分,根據綜合所得的適用稅率繳納個稅。

舉例:如果某地上年社平工資為5萬,某人獲得一次性補償收入20萬。根據財稅2018年164號文,5萬,即20萬扣除3倍的社平工資15萬後的金額需要繳納個稅。通過上圖可以看出5萬適用的個稅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20元。某人就該補償收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3*5)*10%-2520=2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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