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公司工作了6年,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拒絕續簽,這種情況該如何要求賠償?

魏秋盈


勞動合同到期,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需要怎麼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你可以保留好相應的證據,和公司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可以去申請仲裁。


老魏很忙


你好,我是喵姐,資深HR,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員工在公司工作了6年,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拒絕續簽,這種情況該如何要求賠償?

對於這個問題,喵姐這麼看:

其實這個問題,《勞動合同法》已經有明確的規定。如果您合同到期,公司明確提出不續約,那麼是需要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

補償金額是根據您工作的年限,滿N年,就支付N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如果不滿半年,那就是0.5個月工資,如果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就是1個月工資。像題主說在公司工作了6年,那就應該是6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這個工資是您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

您可以拿著法律條文和公司溝通,法定6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看看公司是否可以支付。如果能支付,當然是最好的。但肯定有公司會討價還價,我覺得您最好設定一些底線,例如低於4個月補償就不談了,直接仲裁。

建議協商的好處,就是協商好了,擬定補償協議,補償金拿到的會比較快,不需要等太久。如果去仲裁,公司再不服,提起訴訟,一審二審可以拖兩年,對您的下一份工作也可能有影響,所以大差不差的話,其實可以協商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補償金額,這樣對企業對個人都比較方便。

寫在最後

給題主也提個醒,如果公司提出答應你的補償要求,但是讓你先簽字一個個人辭職的證明,或者自動離職書,千萬不要簽字!!!

因為很多人都上過當,一旦簽字了,公司就會按照你個人提出辭職處理,你是得不到一分錢的補償的。

同樣的,你是合同到期,如果公司說讓你籤一個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的聲明,你也千萬別簽字!因為合同到期,如果是個人提出不續簽,公司也可以不給一分錢補償,所以在離職前籤的每一個字都要加倍小心!


喵姐聊職場


【賠償】【員工在公司工作了6年,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拒絕續簽,這種情況該如何要求賠償?】

合同到期沒有續簽是否有賠償?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

1、補償金賠償:如果這個時候你已經工傷、大病住院、三期女工等,即使合同到期,公司也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拒絕簽訂是違法行為——給予雙倍補償金或者繼續履行合同。

2、待通知金行為: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不續簽,需要多支付1個月的補償金。

3、補償金:沒每工作一年,折算一個月補償,半年到1年折算1個月,半年以下折算半個月的工資。

4、其他情況:公司沒有和你續簽,只是暫時沒有來得及辦理相關手續,時間限度是1個月,因此如果在一個月你們完成續簽合同,公司做法也是認可的,需要你口頭詢問記錄是否續簽,明確是哪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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