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金公司退股光大銀行 集團17年改革重組落下帷幕 整體上市或將提速

匯金公司退股光大銀行 集團17年改革重組落下帷幕 整體上市或將提速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馮櫻子 北京報道

5月6日,光大銀行發佈公告稱,財政部已同意光大集團向匯金公司增發股份,同時匯金公司將其持有的光大銀行102.51億股A股股份轉讓給光大集團。

至此,匯金公司將不再直接持有光大銀行股份。

有分析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這意味著光大銀行股權被徹底拉直。過去17年,光大集團經歷兩次重組。自2013年改革以來,光大集團、匯金公司分別持有光大銀行股權的三角關係,逐步轉變為“匯金公司-光大集團-光大銀行”的直線管理關係。光大銀行的管理層面問題得以解決。如今,股權關係徹底拉平,光大集團整體上市或將提速。

匯金不再直接持有光大銀行股份

5月6日,光大銀行發佈《關於股權變更方案獲批的提示性公告》。其中提到,光大集團於近日收到財政部批覆,財政部同意光大集團向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匯金公司)增發股份,匯金公司將其持有光大銀行102.51億股A股股份轉讓給光大集團。

在此之前,匯金公司持有光大銀行102.51億股A 股股份,佔光大銀行總股本的 19.53%。光大集團直接持有光大銀行115.66億股A 股股份,及17.83億股 H 股股份,佔該行總股本的25.43%。

本次股權變更完成後,匯金公司將不再直接持有光大銀行股份。光大集團將直接持有該行 218.17億股 A 股股份及17.83億股 H 股股份,佔光大銀行總股本的 44.96%。

與此同時,光大集團間接控股的子公司——光大控股繼續持有光大銀行3%股權。

此外,公告顯示,光大集團與匯金公司尚未就本次股權變 更籤署股份轉讓協議。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股權變更尚需經過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准。

光大集團將按照香港證券及期貨監察委員會《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的相關規定申請豁免向本行所有股東發出強制收購要約,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的相關規定履行免於發出要約的相關程序。

自2013年光大集團重組改革方案通過以來,早年光大集團、匯金公司分別持有光大銀行股權的三角關係,逐步轉變為“匯金公司-光大集團-光大銀行”的直線管理關係。如今,股權關係徹底拉平。

光大銀行誰說了算?

光大集團的發展重組之路可謂波瀾起伏。

1999年,當總資產不到600億人元的中國光大銀行接手總資產同樣約600億元的中國投資銀行時,或許其並未想到日後會如此麻煩。

接下中國投資銀行後,光大銀行整體規模和綜合實力從原來的第12位躍居國內商業銀行6強的位置,但光大銀行也扛起了鉅額不良資產包袱,不良率從不到10%飆升至39%。

不僅如此,併購帶來的更多問題在此後幾年接踵而來,終於在2004年前後徹底爆發了。2004年,光大銀行順應國內政策,開始對不良貸款進行五級分類並計提準備時,一下報出了265億元的不良貸款,比四級分類驟增80億元,當年就提取了96億元的損失準備,並首次報出45.8億元的鉅額虧損。

此時,光大銀行相關負責人員曾表示:“由於受過去歷史問題影響,加上外部宏觀環境的變化和我行採用更加嚴格的內部評級法,2004年我行為不良資產提取了大量撥備,造成按香港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出現了45.8億元的鉅額虧損。”

當時,還有消息稱,光大銀行資本充足率不到2%。核心資本充足率為-1.49%,遠低於當時監管要求的8%、4%。這嚴重影響了光大銀行既定的A股上市計劃。

而2002年前後,光大國投也陷入危機,光大集團需償還外債並面臨鉅額投資損失。光大集團向央行舉借了近90億元再貸款,由光大銀行提供擔保。

在如此情況下,2004年,國務院開始要求央行牽頭研究光大集團、光大銀行改革事宜,但由於情況複雜,直到2007年8月5日,光大銀行和光大集團注資重組方案才正式獲批。最終重組方案的核心是“集團分拆”。

按照當時的方案,匯金公司於2007年11月向光大銀行注資等值於200億元人民幣的美元,按照1元/股的價格購買該行新發行的200億股普通股。同時,匯金公司全資子公司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對光大實業注資50億元左右,並將央行對光大集團近90億元再貸款轉為股本。

改革使光大銀行脫離困境,並在2009年完成增資擴股,2010年實現A股上市,2013年實現H股上市,資本與發展的問題都得到解決。

但正如2013年光大集團工作座談會上,時任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所言,重組後,光大集團旗下資產屈指可數。“當時出臺的方案是正確的也是不得已的。按原方案,光大集團從股權意義上只剩三分之一的證券,二分之一‘名字’保險,其餘在法律上、控股關係上都不屬於光大。” 這被唐雙寧稱為“以空間換時間”。

截至2013年末,匯金公司直接持有光大銀行192.77億股,持股比例為41.66%;光大(集團)總公司和光大控股合計持有光大銀行股份僅為8.09%。

此次改革後,遺留下一個管理關係層面的懸念:光大銀行誰說了算?是匯金公司還是光大集團?

重啟重組方案拉直股權關係

自唐雙寧繼任光大集團董事長後,主張以集團為中心進行重組,而不是拆散肢解光大。經過多年的磨礪與增長,光大集團於2014年再次進行重組。

2014年8月1日晚,光大銀行發佈公告稱,中國光大集團重組改革方案已獲國務院批准。

根據方案,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將由國有獨資企業改製為股份制公司,並更名為“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由財政部和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發起設立。改制後,光大集團的股權結構為:匯金公司持股55.67%,財政部持股44.33%。

而光大銀行此前“擰巴”的股權關係也被拉直。匯金公司對光大銀行近200億股股權中的90億股轉為對光大集團的出資,繼而由光大集團持有這部分光大銀行股權。

該股權變更手續完成後,重組後的光大集團直接持有光大銀行股份比例由4.41%升至23.69%,成為第一大股東。

光大集團旗下控股子公司——光大控股還持有該行3.37%股權。匯金公司直接持有該行的股份比例則由41.24%降至21.96%。

此外,此次重組後,光大集團及證券、保險、資產管理等企業同銀行、香港企業、實業企業全部合併報表。

這標誌著一個股權結構清晰的“光大系”金控版圖全面成型。此後,財政部、匯金公司控股光大集團,光大集團控股中國光大銀行、光大證券等子公司。

“光大集團一直希望能夠以集團為中心進行重組,2007年光大銀行舉步維艱,為了整個集團的運行出臺了當時的方案。但後來銀行和證券上市了,業務發展日趨穩健,光大集團為自身發展創造了條件,終於可以進一步完善重組方案了。”光大集團內部人士曾表示。

如今,光大集團向匯金公司增發,同時匯金將持有的剩餘光大銀行股份轉讓給光大集團。直線管理關係被完全理順,有利於光大集團整體上市提速。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冉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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