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撈的人才複製機制!

海底撈的人才複製機制!

在海底撈,A級店的店長有資格當師父,師父自己選擇徒弟,公司不干涉人選,但對“家族”人數限為5~12人,並且教練組會設置資格考試對徒弟進行認證,合格者成為儲備店長。

師父的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和浮動工資。而浮動工資屬於利潤分享的範疇,店長有兩種方案供選擇:

一是自身餐廳利潤的2.8%,店長就一心一意把自己的店經營好即可。

二是通過帶徒弟,分享徒弟餐飲的利潤。公式計算如下:

自身餐廳利潤的0.4%+徒弟餐廳利潤的3.1%+徒孫餐廳利潤的1.5%。公司拿出利潤的5%作為激勵店長層級的總體獎金池。師父得到自己門店利潤的0.4%(按一個月盈利100萬的成熟店計算,店長在這方面的浮動月收入只有4000元)。

雖然這部分浮動工資的激勵額度不大,但設置這部分激勵對公司而言意義非常重大——雖然公司不考核店長財務指標,但店長至少有義務保證自己門店財務運營健康。

海底撈的人才複製機制!


在激勵師父的“教練行為”(帶徒弟)方面,徒弟店利潤的3.1%自動計入師父的浮動工資。徒弟如果再帶徒弟,徒孫店利潤的3.1%自動計入自己師父的浮動工資,1.5%自動計入自己師爺的浮動工資。


“利他主義”的激勵機制鼓勵老店長培養徒弟,因為可以從徒子徒孫店分享利潤,老店長(師父)積極性大增,不僅對徒弟傾囊相授,還願意憑經驗幫徒弟找好的開店位置,開店以後幫助徒弟店提升評級(脫C)和培訓服務員。

徒弟店的評級不影響師父店的評級,但只有徒弟店也達到A級,才有資格發展徒孫,讓徒弟自己提高個人收入(3.1%的徒孫店盈利),再讓師父進一步提高個人收入(1.5%的徒孫店盈利)。

店長家族抱團經營,採取協商機制,對公司總部職能部門的支持需求大幅度減少。

公司也不擔心裙帶關係的問題。明確的師徒利益機制,讓老店長不可能隨便找個親戚去填補新店長的位置,因為徒弟店是老店長主要的收入來源,選錯人會直接影響到自己的利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