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672 證券簡稱:上峰水泥 公告編號:2020-024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甘肅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於2020年4月13日上午9:30時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表決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於2020年4月2日以書面、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各位監事,會議應出席監事5名,實際出席監事5名,本次會議由趙旭飛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具體內容請詳見與本決議公告同時刊登在2020年4月15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票 5 張,反對票 0 張,棄權票 0 張,表決通過。

二、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2019年公司按照董事會制定的目標,始終以提升基礎管理為工作中心,致力於打造核心競爭力,不斷增厚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在成本管控方面,主要能耗指標取得實質性進步,各項運營管理均達到較好的效果,多項經營指標位居行業前列,經營業績創公司上市以來的新高點。

經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2019年度,實現營業總收入741,206.26萬元,同比增長39.73%,實現營業利潤316,013.45萬元,同比增長59.46%,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33,147.63萬元,同比增長58.35%,基本每股收益2.93元,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為53.27%。

表決結果:同意票 5張,反對票 0 張,棄權票 0 張,表決通過。

三、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根據《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利潤分配的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公司發展規劃的資金需求情況,擬定本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本年度參與利潤分配的股本802,063,942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9.00元(含稅),送紅股0股(含稅),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合計派發現金紅利總額為721,857,547.80元(含稅),占上市公司本年度淨利潤(合併報表)的30.96%,剩餘未分配利潤結轉至以後年度。

經審核,與會監事會一致認為:董事會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監管部門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同意本次利潤分配預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5張,反對票 0 張,棄權票 0 張,表決通過。

四、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20年度委託理財計劃的議案》

經審議,與會監事一致認為:

公司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用於投資銀行理財產品等風險可控的產品品種,風險相對較低,收益相對穩定,有利於提高公司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資收益;公司已建立了較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與體系,能夠有效控制投資風險,能夠保證理財投資的資金安全,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8億元人民幣額度內(含8億元)的閒置自有資金開展低風險的短期銀行理財產品投資;在額度範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並同意授權公司管理層負責具體實施相關事宜。

具體內容請詳見於2020年4月15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於2020年度使用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25)。

表決結果:同意票 5 張,反對票 0 張,棄權票 0 張,表決通過。

五、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內部控制體系較為健全,能夠保障公司管理和發展的規範運行,能夠對公司財務管理、重大投資、對外擔保、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充分發揮管控作用,切實保障了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的政策進行,具有有效性和合理性。我們認為,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全面、真實、準確、客觀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及運行情況。

具體內容請詳見與本決議公告同時刊登在2020年4月15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票 5 張,反對票 0 張,棄權票 0 張,表決通過。

六、審議通過《公司2019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

1、公司2019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2、公司2019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報告內容能夠真實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

3、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司2019年度報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具體內容請詳見於2020年4月15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摘要公告編號:2020-026)

表決結果:同意票 5張,反對票 0 張,棄權票 0 張,表決通過。

七、審議通過《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根據2017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修訂發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以下簡稱“新收入準則”),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

公司此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新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具體內容請詳見於2020年4月15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30)

表決結果:同意票5張,反對票0張,棄權票0張,表決通過。

特此公告。

甘肅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20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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