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为什么最后取消了盐专卖权?

红星点点


盐,作为现在的一种生活必需来说,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但是在古代去不一样,盐这种“寻常佐料”甚至成了普通百姓的一种奢侈品。古时候的人们采购食盐有着非常严格的限制,因为古代的食盐采集技术不高,产量极低,而且买卖都由官方控制,所以普通百姓吃一口盐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明朝时期的盐政相比于其他朝代来说更显得严苛而繁杂。明代食盐买卖双方的权责分化并不明确,尤其是在明朝初期实行的一系列盐引外卖措施,更是加重了百姓买到盐的困难。那么明朝的盐政究竟是什么样?明朝的百姓之所以买盐困难,真的只是因为这些行而废的盐政吗?

明朝百姓吃盐难的现状及起因

为什么明朝的百姓相对于其他朝代来说更难吃到盐呢?在盐这类生活用品被管制的古代时期,想要真正的能够得到自己应需的食盐数量十分困难。而明朝因为政策多变以及权责混乱的原因,相比于其他朝代来说,明朝的百姓显然更加缺少盐。一般来说,普通百姓之所以买不到食盐,主要是因为两个原因。

一个是因为食盐的价格是由官方制定,而因为官府制定的盐价过高而导致百姓根本买不起,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食盐的来源和渠道都是控制非常严格的,所以很多时候因为运输或是其他比较复杂的原因,许多地方的百姓会出现明明自己手里有钱却买不到食盐的窘状,只能从一个渠道买盐的限定已经被写在了《大明律》之中。《大明律》规定:“凡犯私盐者,杖一百,徒三年。”当然不止卖私盐人会受到惩罚,就连买私盐的人也会受到很重的惩罚,这样两方面的处罚在最大程度上杜绝了除了官方之外的其他食盐买卖渠道。《大明律》中是这样明确规定的:“沮坏盐法者,买主卖主,各杖八十,牙保减一等,盐货价钱并入官。”

根据鄢懋卿描述,《运盐法则》是这样规定的:“宜按地里远近,户口多寡,分上中下三则,某府几何,某县几何,派定成数,令各商运盐分投其地,有司责土商转卖。”也就是说在明朝想要吃到一口盐,必须要等到朝廷派发到这个地区才可以,在这其中因为很多人为原因或是不可预测的原因而产生的诸多阻碍都是无法避免的,这样连续不断的情况导致的现象就是明朝的百姓想要吃到一口盐比较困难,正常情况下,他们不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食盐,盐成为了一种更为珍贵的家庭日常用品。

明朝盐引的转让

在明朝初期的时候,为了解决财政困难的问题,当时的朱元璋想出了一个比较好的方法。他把朝廷所控制的食盐的销售权转让给了一些非常富有的商人,并以此得到了能够配备军队的一些军备资金。在商人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之后,他们就可以拿到一张经营食盐的许可证,这个东西就被叫做盐引,他们凭借这张纸条就可以在一些地区售卖食盐,并以此谋得暴利。要知道在古代那种时延被朝廷强制看管的时代里,能够拿到一张盐引就意味着掌握了一张价值千金的生财良方。但是这样的一个政策却被当时的权贵利用了,他们开始通过用一部分钱财换取这张盐引的方式来私下里买卖食盐。

相比于普通的商人来说,这些权贵阶层更明白盐引的意义,甚至于这些权贵的胆子更大,他们更敢去私下里买卖更多的食盐来扩大自己的利益。当然这样私下里买卖食盐并且被发现的朝廷官员下场非常凄惨,明朝时期就曾经发现过几个这样的典型例子。《明实录》就曾经记载过这样一个真实的例子:“而诘曰两家盐店乃民店非官店也潞府当年价赁乃私借非奏借也潞府后来归还乃明给非暗给也潞府奏讨八店招商囤盐未尝奏禁民间不许囤盐也今天下盐商不止数万家天下盐店不止数万处若两家招住盐商为有罪则天下盐店皆有罪乎且两家所收八年店租在潞府既还之后皇店未立之前未见把持何人阻挠何事此事当从实从公具招拟罪岂宜畏罪诬民以欺 天听亦不报”

在这个真实的事例之中,举报官员的一句话道明了当时的真实情况,明朝自从开始了盐引的转让之后,就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官方发放的那些可以自由售卖食盐的凭证是有一定数量的,但是在民间真实存在的凭证却在以几何倍的速度增长着,一些人公然伪造售卖食盐的凭证来以此为自己谋取暴利,这些人不乏一些朝廷官员以及世家贵子弟,对于他们来说,利益的驱使已经让他们忘掉了本身行为所存在的危险。不过在意识到这一个政策的疏漏之后,明朝的统治者很快的就废除了这项政策,这个曾经被众人所熟知的盐引也就失去了自己本来的作用,民间销售食盐的渠道也重新变成了唯一的一个。

明朝百姓吃盐难的几大盐政原因

明朝的百姓为什么很难吃到盐的其中两个原因已经在上述内容之中做过表述,除了这两个最为明显的原因之外,另外一个关于朝廷征收的水阀问题也是百姓难以吃的食盐的主要原因之一。当时的明朝进行了一个比较令人难以接受的政策,那就是向天下所有的百姓征收食盐税,只要百姓想购买食盐就需要交收一定的税款,这样的税收方法是由于当时明朝宝钞运行问题所导致产生的,在《明史》之中是这样记载的:“比岁钞法不通,皆缘朝廷出钞太多,收敛无法,以致物重钞轻。莫若暂行户口食盐法。天下人民不下万户,官军不下二百万家,诚令计口纳钞食盐,可收五千万锭。”按照《明史》之中的相关记载,我们可以看出征收时延税,这个方法是非常有效的,虽然这个政策对于百姓来说可能苦不堪言,但对于朝堂上的官员已经皇帝来说,这是一个增加政府财富的好方法,事实证明这一项法律在实施之后也确实给当时的朝廷造就了不小的税收收获。

盐税的产生进一步的加重了百姓的负担,本来想要买到盐就已经相对比较困难了,但还有一定的机会能够实现。再加上税收之后,对于大部分的百姓来说,盐这种日常生活用品已经成为了相对比较奢侈的存在,而且很多时候这些食盐的价格都是根据本地的社会环境以及粮食的价格进行波动,正常来说,因为食盐是官方调控的一个生活调味品,所以它的价格是由政府来决定的。只是因为盐引的发放以及经济水平的高低和粮食价格的波动影响了不同地区的食盐价格,导致很多地区以及同一地区的不同时间段里食盐的价格是各不相同的,甚至有不少波动极大的情况存在。

明朝后期虽然因为种种原因的限制废除了盐引制度,但是民间走私盐的人数依旧不算少,这会使朝庭这边售出的官方食盐数量就开始相对减少。相比于朝廷出售的食盐来说,明天走私的食盐数量以及质量还有价格都是比较令普通百姓难以接受的定位,所以尽管明朝时期走私食盐的人很多,但百姓依旧很难吃到食盐。明朝对食盐的把控力度非常强,明朝的食盐销售是划分地区进行管理,同时设立了巡盐御史这个职位来专门监察除中央以外的各个地方的盐政情况,因为食盐是最容易中饱私囊的一个途径,面对食盐的天价暴利带来的诱惑,一般人并没有抵抗力。

根据描述:“盐务,行政分于地方。另设巡盐御史,或由巡河御史、按察史兼中央特派员监督地方盐务。产盐地区设都转运盐使司或盐课提举司,并下设分司,主管盐务。盐场则设盐课司主食盐的监制收买支卖事宜。”明朝划分地区进行食盐的售卖和管理会导致一些不好的情况发生,那就是在一些产盐量比较大的省份里,官员依旧可以通过瞒报谎报产量的行为来谋取自己的利益。因为地区管制的原因,百姓无法去其他地方购买到自己日常所需的食盐数量,所以明朝的百姓想要满足自己在食盐方面的需求太难了!

结论

明朝的百姓在吃盐方面确实是比较困难,但其实在食盐把控严苛的古代社会里,任何朝代的百姓在吃盐方面都有一定的问题,这是官方调控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只是相对而言,明朝对食盐的把控以及划分地区进行管理、售卖的方式更加严格,这就导致了生活在明朝的百姓难吃到食盐情况更为严重,呈现的情况就是不断恶化的社会矛盾。划分区域进行食盐的管理是优缺点并存的一个策略,在古代封建社会的大环境下,这样的政策可算商人的良政,不过百姓受苦罢了。


西风悍马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吧

明朝的盐政没有取消专卖权。

初期只是在食盐官卖制度的基础上拿出一部分来施行了“开中法”,即通商制,所以并没有完全取消食盐专卖。那么明朝为什么要施行食盐通商制呢?那要从明朝初期的边政说起:

明朝建国初期,虽然蒙古残余势力已败退北归,但边境依然不得稳固,时而战火突起,所以边关从东到西绵延数万里的九边重镇驻扎着数十万的军队。

边关驻扎这么多军队,打仗胜负先不说,每天柴米粮饷的消耗可是巨大的。为了粮饷能跟的上,时朱元璋曾下令守边将士自行屯田耕种,自力更生,自给自足。但边关土地多是荒地,适宜耕种的土地太少,产粮不足以弥补粮饷的巨大消耗。所以,当时的大臣杨宪向朱元璋提议,让一些有条件的商人向边关输送粮草,朝廷给予盐引,商人拿盐引去盐场兑换盐,再到指定的地方贩卖。这种把盐政和边政结合起来的方法即食盐的“开中法”。“开中法”得到了朱元璋的同意并广泛实施,确实解决了边镇粮草供应问题。当然这种“开中法”许多商人也是踊跃的参加进来,因为获利颇丰。

据资料显示:永乐年间有的军镇,“盐一引输边粟二斗五升,是故富商大贾悉于三边,自出财力自招游民,自垦边地自艺菽粟,自筑墩台自立堡伍,岁时屡丰菽粟屡盈。”商人为了参与开中法,居然自掏腰包招民恳边,筑台立堡,可见其中有丰厚的利益存在。

不过明中期以后,由于“开中法”巨大的利益驱使,一些权贵政要和其它富商强人等对“开中法”进行垄断,致使这种制度已无法进行下去了。

综上所述,明朝并没有全面取消食盐专卖,而是结合边政实施了通商制。

以上是我的观点,不妥之处还请斧正。


宋都御史


在明代社会经济中,商屯是一种比较独特的经济形式。它是由盐商经营的,以明代的开源制作中,所谓桑屯指的是由商人出资雇佣农民耕种地屯田。其实。只是商人与物质。向国家唤起盐的专卖前尚存的产生与当时的开宗。自有着密切关系。志明出开始明朝长期实行。招商数量而已言的开综治在开综治下。商人需要交纳定量的粮食来换取眼影,而且商人还是要讲这些粮食运输到相应的边防卫所。这就给盐商制造了不小的负担,为了方便粮食采购和运输,商言大多在边防地区,故名开垦田地商城已应运而生。洪武年间商屯便开始出现在永乐时期呈现繁荣景象。在当时桑屯溪具备几项条件及为了方便唤起眼影,必须保证开中附近地区有土地可跟,并且能够正常的进行生产及二三层的人。红利来源于雇佣的农民。婴儿吸保证当地有空闲的劳动力可招募其三生存的地点要固定。一遍盐商能够按时印量和就地获得眼影。不过应注意的是,明代的桑屯虽然具有粮食贸易的形式,但是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按时向国家缴纳定额的粮食。而不是出以商品交换。另外原生出资雇佣农民进行开垦,因而身兼盐商、地主双重身份。商屯直接生产者没有多少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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