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姐姐,應該讓著妹妹!”,一種錯誤的教育方式,兩類受害者

一,你弱你就該受到優待,憑什麼?

端午節在中國算是個大節日,自然少不了走親訪友。特別是小孩子們聚在一起,是又熱鬧又煩惱。熱鬧的是,孩子們正處於天真可愛的階段,稚言稚語,時而逗人開懷,時而令人警醒;煩惱的是,孩子們並不太懂什麼相處規則,所以矛盾和衝突一刻也不停歇。

前一刻還玩的好好的,下一刻,4歲的小姑娘就掛著兩行眼淚,跑過來給媽媽告狀了:“媽媽,姐姐不給我糖。”說著又癟了嘴巴,爬到媽媽腿上,準備哇哇大哭了。6歲的姐姐隨即跟過來,委屈的跟媽媽說:“我們一人一盒彩虹糖。她的吃完了,就問我要,我都給了她兩次了,她連我的盒子都要搶走。我不給她,她還抓我。”說著把胳膊伸給媽媽看,白白細細的胳膊上,兩道抓痕尤其明顯。

“你是姐姐,應該讓著妹妹!”,一種錯誤的教育方式,兩類受害者

圖片來自網絡

我的心懸著,卻聽到了下面的話:涵涵,是妹妹不對!你是姐姐,妹妹做錯了,不該慣著她,咱們應該一起教她怎麼做才是對的!說著,把姐姐也抱到另一隻腿上坐著,給兩姐妹說著什麼。

懸著的心落地了,我長舒一口氣,在心裡默默為這位媽媽豎起了大拇指。

因為我能想象出來,大多數的媽媽會怎麼說:xx,你是姐姐/哥哥,就應該讓著妹妹/弟弟!

應該?為什麼應該?就因為比你大,就應該讓著小的?

這是什麼邏輯,又有什麼道理?

按照同樣的邏輯,稍微延伸一下,就有了如下情景:

  • 你那麼強,就該讓著弱的!
  • 你那麼有錢,就應該把房子送給我!
  • 你掙了那麼多,就應該捐幾個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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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誇張!因為,如果小時候,媽媽是這樣教育你:因為你小,不管對錯,別人就該讓著你!那麼等你長大,你也會理所當然的以為:你弱你有理,別人這麼做,都是應該!

這就是所謂的“恃弱凌強”,是由另一個詞“恃強凌弱”轉化而來。

“恃強凌弱”原本是出自明代馮夢龍的《警世通言》一書,意為:依仗強大,欺負弱小。而隨著當今社會人們道德意識的提高,很多人卻反過來“恃弱凌強”——依仗著自己比別人弱,利用自己的弱勢,對別人進行道德綁架,來要挾和消耗別人。

  • 無論是電影《搜索》中,那個要求女主人公讓座,不讓就惡毒攻擊的老人;
  • 還是網絡上,嘲諷吳京“電影《戰狼2》掙了那麼多錢,為什麼不捐幾個億”的鍵盤俠;
  • 或者貼吧上那個“霸佔著親戚家的房子不還,因為他們還有好幾套房”的奇葩親戚……

他們的童年,可能都有一個教他們“因為你小,別人就該讓著你”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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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父母都應該明白的一個道理就是:教育,遠不止眼下一時,而是往後餘生。

今天你種下的種子,以後可能會長成大樹。好的習慣和理念可以受用一生,而錯誤的思想指導,也會影響長久。

二,不要在無意間,就做了“施害者”父母。

表面上看,也許你只是告訴她“你是妹妹,姐姐就應該讓著你。”你以為你是在盡義務保護她不受欺負,不受傷害,實際上,你就是那個“施害者”,而且,傷害的是兩個人。

01,你讓孩子混淆了是非對錯。

“姐姐必須讓著妹妹”,得出這個結論的邏輯是什麼?不是因為對錯,不是因為是非,而是因為“大小”,也即“強弱”。因為在孩子的世界裡,“大”一般都意味著“強”,因為“我更弱”,所以,我才要受到優待——別人要讓著我。

每個人的價值觀,都是從小根據大人的教導以及周圍環境對自己行為的反應,建立起來的。如果,連是非對錯都可以混淆,那孩子怎麼建立自己明確的價值觀?成年後的他們又該用什麼來指導自己的行為,判斷事情的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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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你培養出了一對互生的受害者。

心理學上有個“成對”現象,就像硬幣的兩面。一個“施予者”必定會對應一個“接受者”。就像從小生活在家暴環境中的女孩,長大後可能無意識的被有家暴氣質的“壞男人”吸引,來重複童年的經歷。

這個女孩和“壞男人”就是一對。

而從小被強迫“讓著妹妹”的姐姐,長大後會變成一個沒有界限的給予者,因為她從小得到的反饋是:給予別人才能獲得肯定和獎勵,否則就是不對;從小接受“因為我弱,別人都還讓著我”的妹妹,長大後也會認為別人理所應當要讓著她,更可怕的是,她會有意讓自己變弱,把弱點變成利器。

這對“姐妹”也是一對。

你真不是在教育孩子擁有“謙讓”的美德,而是逼迫她只能靠“給予他人”才能獲得價值感和自我認同;你不是在保護弱小,而是在閹割她成長和變強的能力,讓她自我退化,以期獲得利益和資源,逃避責任和懲罰。

03,你的錯誤,恰恰是給了別人狠狠教育他們的機會。

有句話說的特別好:你不好好教育孩子,等他們走上社會,會有人替你狠狠教訓他們。

每一個孩子,最終都要離開父母的庇護,走向更廣闊的社會。

如果走上社會的孩子,還堅持著“我弱我有理,你們都得讓著我”的心態,最終吃虧的還是自己。

  • 就像“摔倒被扶卻反過來訛人”的老人,導致最後沒人敢扶摔倒的老人了;
  • 一直“賣慘”的人,消耗完別人的善良和同情心之後,沒人願意理他了;
  • 用自己的“弱者”身份,來道德綁架別人的人,最終會讓人避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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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是仁慈的,同時也是智能的,每個人的交際圈子就這麼大,信息傳播又這麼快,沒有人會蠢到一直被你利用,還配合你。

三,3步走,避免入坑

而聰明的父母,其實只要做對以下這三步,就基本上能避免孩子掉入這個“恃弱凌強”的坑裡。

01,明判對錯。

是“明”判,不偏頗,不含糊,是非分明。

有的父母,為了達到讓兩個孩子都開心的目的,會故意含混其說。孩子和大人不一樣的地方就在於,大人有自己的判斷標準,而且有轉圜的能力;而孩子的標準是由大人的教育和環境的影響下逐漸形成的,一開始是清明有界的,並沒有太多的“灰色地帶”。

所以說,大人只講利弊,孩子才分對錯。因為孩子如果不分對錯,便無法形成自己的行動標準,學會負責任;也沒法用一定的標準來評判別人的行動,以維護自己的利益。

我喜歡那位媽媽的做法,一開始就明確告訴姐妹倆:妹妹錯了,但是,姐姐可以幫助一起教育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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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情緒安撫。

給孩子講理有用嗎?有用。不過,是在他們的情緒平穩,而非情緒激動的時候。

而且,即使他們懂了道理,也並不代表他們就能按照正確的來做,所以,養育者的輔助角色才那麼重要。

孩子在遭到否定的時候,肯定會情緒激動,比如生氣或憤怒,這個時候就先不要講道理了,而是要“動之以情”。

如何動之以情?首先是要“與她共情”。

“你是姐姐,應該讓著妹妹!”,一種錯誤的教育方式,兩類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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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由內而外的教養》中,是這麼解釋“共情”的:對他人內心經歷的理解,對他人意識的投射、共鳴性的理解。這是一個複雜的認知過程,與思維的想象能力有關。

孩子之所以會有情緒,是因為否定和錯誤觸發了她的自我意識。但是,你可以通過梳理整個事件,先與她產生“共情”,和她“融為一體”,對她表示理解,她才會感覺自己不是被孤立,被遺棄的,她才會覺得你的愛是無條件的;接著,在整個事件的梳理過程中,她的的壞情緒被疏散開,還能意識到自己哪裡是對的,哪裡是不對的。

對孩子來說,所有的行為都有可取之處,處處是學習。

03,教育行動。

前面兩步做到位之後,最後的教育,也即“曉之以理”就不會被排斥了。平靜下來的孩子,是能“聽懂”並“聽得進去”你的道理的。

但是,也要注意方式,不要生硬的告訴她們“應該怎樣如何做”,而是可以讓孩子現場演示。比如,妹妹可以再問姐姐要一顆兩顆,但是搶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或者告訴媽媽自己還想吃糖的請求;而姐姐可以自由選擇是給妹妹糖還是拒絕給,或者把妹妹的需求轉達給媽媽。

這是一個過程,而且是個“高頻行為”,所以,如果給孩子以好的、正確的思維方式,會為以後省去多少麻煩。

一時的弱,可能讓人願意主動讓你,幫你;但是,弱,從來不能成為別人為你讓路的理由,更不能成為你“恃強凌弱”的藉口。

讓自己變強變好,才是每一個弱者應該奮鬥的目標,也是每一個父母的教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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