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多給了客戶錢款,事後索要遭拒絕,你怎麼看?

88娛樂君

銀行離櫃不負責的說法,恐怕更多情況下還是比較偏向於銀行機構自身。在實際情況下,如果客戶少拿到錢,或者在銀行交易中出現一些未知問題,往往尋找幫助,可能銀行一方的積極性不會特別強烈。但是,如果在銀行,銀行工作人員出錯,或因個人原因操作失誤,那麼就不是離櫃不負責的問題了。在實際情況下,客戶還是需要把銀行出錯的部分金額,如數歸還,否則可能需要負上一定責任,這或許也是客戶義務與權利不那麼對稱的真實寫照。不過,對於客戶而言,在現有的規則模式下,假如銀行機構出錯,採取離櫃不負責的方式,恐怕還是難逃銀行的追討。對於秦小姐的拒絕,有其自己的想法,但個人力量終究難以與銀行大機構進行比拼,如果想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或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可能秦小姐把多出來的錢交回去會是比較好的選擇,現實情況下,這也是一種比較被動無奈的策略了。


郭施亮

這問題沒什麼好說的,很早的事情了,銀行已經以“不當得利”起訴了,其實作為銀行工作者身邊很多同事經常遇到這類,見怪不怪,沒什麼特別的看法,銀行在實際操作中從來沒有什麼離櫃概不負責的說法,不管你信不信,每天下午5點扎帳,不管是長款還是短款都要落實到人。

這裡主要說一下不當得利,反正就一句話,不是你的別佔小便宜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後,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這也就在雙方之間產生一種債的關係。

如果明確知道收入無法律依據,在知曉日後還會被判定是惡意受益人,返還範圍就不僅僅是不當得利的本金了,還會附加上受害人的其他損失。

作為一名銀行員工我只想說,平常遇到的小金額的多付給客戶錢,都需要當事櫃員去私下賠禮道歉追討,有的追的回來,有的追不回來,多半就自己賠付了,如果金額大櫃員自己賠付不了,銀行肯定是要追償的,不是所有事情都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沒必要因為這點錢揹負個官司吧。


不立而立

事件起因

這件事其實是一件舊文,2012年2月7日,秦小姐去橫河某銀行,要求取22400元。誰知,櫃員一時失誤,點了24000元給她,還給了她一張“取款金額22400元”的取款憑證,要她簽字。秦小姐拿到錢,也沒數,簽完字就走了。

當天下午,銀行結賬時,發現了這一失誤,馬上聯繫了秦小姐,要她歸還多給的1600元。秦小姐沒有理會。她認為,在這件事上,她沒有過錯,而且銀行規定儲戶錢“離櫃概不負責”,在這件事情上她也“離櫃概不負責”。

幾次催討無果,6月26日,銀行將秦小姐告上慈溪法院,要求返還不當得利款1600元。銀行提供的監控顯示,當天櫃員確實多給了1600元。

而秦小姐堅稱,取款憑證上只寫著22400元,不能就此斷定多給了1600元,即使確實多給了,那也是銀行自身的過錯,應該由銀行承擔,不能轉移到儲戶頭上。

法院審理認定,秦小姐多拿了1600元,屬不當得利,應在3日內返還銀行1600元。

事件分析

雖然銀行的櫃檯一直寫著:“離櫃概不負責”,但現實中無論是長款還是短款,銀行都會負責到底,長款(銀行的錢多了)會主動聯繫客戶,歸還資金;短款(銀行的錢少了),也會聯繫客戶,賠禮道歉,爭取追回款項。

如果真的離櫃概不負責,那就是慫恿銀行員工黑客戶資金,因為即使客戶發現了,銀行不承認,客戶也沒有辦法追回。

銀行之所以“離櫃概不負責”,主要是為了減少一些無意義的爭端,比如客戶取款後,把真錢換成假錢或故意抽幾張出來,再來銀行吵鬧。

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等。

顯然銀行操作失誤,多付給秦小姐1600元,雖然不是秦小姐主觀針對的銀行的行為,但是秦小姐這筆款項明顯屬於“沒有合法根據,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的範圍界定,因此這筆錢就屬於不當得利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顯然根據《民法通則》,不當得利是需要歸還給損失的人,故而法院最終也判決秦小姐歸還。

總結

銀行員工也是個人,他們賺錢也不容易。如果你是做生意的,當你發現自己多付給別人錢時,你是否也感到著急失意,是不是也想追回,有時候我們要學會換位思考一下,考慮自己時,也理解他人。而且說句實在話,只有

靠自己勤勞雙手賺的錢,花的才安心。


鯉行者


趙濤23051640

前天,我去銀行取錢,正辦理去款時,旁邊一個老太太諮詢銀行櫃員問題,結果櫃員一邊辦理業務一邊回答問題,結果完了後將我銀行摺子和取款單子一併退還給我,我接過手離開櫃檯,坐到旁邊椅子上將銀行摺子準備往包裡裝時突然靈醒了,我手裡怎麼沒有錢呢!取款單子上寫的取款1000元。存摺上也已記錄取款信息,我趕緊上前找銀行櫃員,說她沒給我錢,結果她說給了吧,我說那你看我手裡沒拿錢,而且我現在身上也沒有錢呀,她又把我的摺子看了一下,才把錢給我!這事情真的挺懸的,如果我出了銀行,怎麼辦,銀行櫃檯牌子離開櫃檯概不負責!想起來還是很後怕的!


清英10

退款可以。但要做到以下幾點。

上班時間早10晚17點。中午休息兩小時。

帶好公司證明,證明銀行是銀行的。

帶好個人代理證明,證明你是銀行的,還有身份證。

帶上押解人員,我家錢太多,個人來不安全,進門要過安檢,人多不安全。

以上證明要有銀行三個公章,而且不上門辦理。。

大家認為可好。。


大秦小糖豆


賬號審核失敗

誰都會出錯的,但銀行櫃檯前哪幾個字讓人看了不舒服,銀行出錯自己不親自上門,還需要儲戶去銀行,還有啥理由。還有一件事,哪是04年的,我在大連銀行取了五千塊,開車去了其他銀行存這五千塊,哪家銀行說有張假幣,我當時都暈了,再回去找銀行就不承認了,我是服了現在中國各大銀行的這種處理事的方式了,中國各大銀行就是牛。


123郭傑123

以前在銀行做過櫃員,後來因為實在受不了那種壓抑的監控生活,辭職了,做為過來人,我覺得很多人真的對銀行認識有些偏激,幾乎所有的櫃員上班過程中都有出現過差錯,當然你可以說這是你的工作內容,你必須要做好,不能有錯誤,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也出現過這樣的錯,多給客戶錢了,然後找到客戶,客戶是一個老人家,他也把多出來的錢還了回來,還好我遇到的是好人,我找到他的時候,他的錢還在袋子裡沒拿出來數過的,他說每個人都會有錯的時候,當時真的很感激他,不然這個錢就得我自己墊了。銀行沒有你們想的那麼黑,他有一套自己嚴格的管理制度,每天下班前錢都要對的上賬的,多了少了,都得當天看監控找出來,找到客戶,如果找不到,就要掛賬上報的,哪有什麼多了自己放起來的事,你當風控那些是空的啊?只想說,每個人對別人的工作都多一點體諒吧,那些不明事理,沒有做過調查的人也先把情況調查好,再發表言論比較好,不然讓人覺得噴子一樣


心平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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