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劉車友會所
這種現象也要問怎麼看?拾金不昧最基本的道德觀念,難道沒有嗎?任何人都應遵循這樣的觀念,並且落實才對!
中年婦女潑婦一個,平常怕是沒少幹類似偷雞摸狗貪小索要財物的事情,要不然不會看見個iPhone就臨時起意。
小姑娘為了拿回自己的手機,情至意盡,合理合法,給酬謝費+一箱楊梅,已經做得很到位了。
對於這類現象全社會都應該予以譴責,否則這類事情就會越來越多,中年婦女的同類就會越來越猖狂。猶如當年南京的彭宇案,一件沒有贏家的簡單案件,一件沒有真相的案件,結果導致現在整個社會都不敢輕易扶老人。
寧波中年婦女惡意摔手機的事件,希望能給社會起到一個正面的作用。輿論譴責中年婦女(厚臉皮無恥之徒其實道德層面譴責壓根不起作用),並理應讓她做出合理的賠償,這樣才能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按我國民法,中年婦女拒不返還手機就涉嫌侵佔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只是侵佔罪屬於自訴類型,小姑娘如果不去法院起訴,司法機構是不會進行相關處理的。報警後,警察也無法有效介入,最多就是進行調解。
現在,拾到物品不歸還進行惡意侵佔的人可不少,可以說絕不是個案。在本問題下,看到了有些答主的回答和寧波中年婦女沒本質區別,竟然還有贊!可見,需要被道德譴責和普法的絕不是僅僅一箇中年婦女,希望這件事能有一個正面的結果,給更多潛在的中年婦女們一個警示。
最後想說,拾到物品歸還時是可以按照法律規定是可以要求給酬謝費,但這絕不是說可以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沒記錯的話,我國的報酬請求權最高應該是失物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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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敘述一下事情經過。寧波姑娘小徐手機丟失,被一中年大媽撿到,聯繫見面後,小徐特意買件楊梅,說給點錢以表謝意。結果大媽張口就要2000元,小徐苦苦哀求,剛剛上班也掙不了幾個錢。
願意出500元加件楊梅,怎奈大媽“金口玉言”,少2千扔了也不給!
小徐無奈報警,結果大媽“說到做到”,直接摔地上走人,等警察過來時,斯人已去矣!
小徐不得已花300元換屏。看這大媽肥頭大耳,手鐲戴的,並非差錢之輩,怎麼行事如此惡劣?!現如今上熱搜榜,兒孫看到,不得無地自容“羞死”!
拾金不昧乃中華流傳幾千年的美德,但是隨著社會的變遷,人們的“思想觀、價值觀”,也發生變化,變成“向錢看”。但因為實際情況,比如出租車經常撿到失物,來回送還,既耗油又耽誤時間,給撿到者一定補償,人們也能接受。
另外,很多地方也出臺地方性法規,可索取不超失物10%的價格作為酬謝。象本案例,一箇舊蘋果7不過二千多元,給個100~200元加件楊梅正常不過,再要就不是要酬謝,而涉嫌敲詐,象本大媽手機摔地上,更是無語!可惜咱公安同志息事寧人不予立案,要不可治個惡意破壞個人財物罪!
人之初,性本善!不過也有好同志,3月份一位7歲小姑娘,江蘇徐州人,拾到一錢包,裡面裝有5千元現金還有銀行卡,在爹媽陪同下,送到派出所!
瀋陽一的哥,撿到價值百萬珠寶,亦完璧歸趙!
河南鄭州一大巴司機,撿到10斤錢好象5萬元,也送到調度室!
唉,為什麼人與人相比,差距就這麼大呢!?
龍子湖區環衛工老兩口,拾到24000元交還失主,且不要酬謝。咱們就以網友👍老人詩結尾,以勉人心向善。
大意失金且未覺,
安眠至曉忽聞之。
寒天但感人情暖,
拾者高風永奉師!
傑藝傳媒CEO
路邊有顆螺絲帽,
弟弟上前看見了,
螺絲帽雖然小,
祖國建設不可少。
撿起來瞧一瞧,
擦擦乾淨多麼好,
送給工人叔叔,
把它裝在機器上,
機器唱歌我們拍手笑。
這是我小時候,剛入幼兒園老師教的兒歌,那麼小的我們就知道拾到東西要歸還給人家,或是交給警察叔叔,想不到,打敗這首兒歌創意的是我們浙江寧波的一位大媽。
有消息報道說,有個叫小徐的
姑娘,早上急著上班,把手機隨手放在紙袋裡掛在車把上,一路上晃晃悠悠,等要到單位時才發現紙袋被磨了個洞,手機早已從洞l口掉下不知了去向,隨即,小徐找同事幫忙,用手機聯繫了自己的手機,竟然有人答應了,想不到對方提出要用2000元錢來贖,小徐也抱著試試看的心裡,想必,伸手不打笑臉人,說不定見面後,對方看到自己的誠意,也會降低贖金標準的。於是她買了一筐的楊梅和5OO元的酬謝金,帶著同事趕到了約好交還手機的地點。
想不到,撿到手機的大媽也是個識貨的主兒,知道手機價格不菲,硬是不肯降低贖金標準,幾個回合的討價還價,大媽來了脾氣,情願摔碎也不還給你,雖然小徐也報了警,但大媽還是揚長而去,幸虧小徐的同事暗中錄下視頻和拍照,才使我們有幸認識了這位去價不還的大媽。
前天有網友曝料,大媽竟是寧波市某鎮中學的數學老師,這裡我就不直接說出她的名字了,2O17年還被評上了高級教師。呵呵,不虧是教數學的,對數字的運用一點也不含糊,說2000就2000,一個小數點都不能亂移動。老師你出名了,我不知道你面對學校,面對你教出的學生會怎麼解釋?面對你去年剛評上的“高級教師”職稱,你會覺得臉紅嗎?
我們感謝教師的辛苦付出,但教師隊伍中的一些亂象,已經讓我們不敢尊重老師了,課堂上打學生,宿舍裡誘姦女童,動車上攔門阻車,撿手機拒不想還。是教師清貧嗎?不,是少數教師本身就有顆貪婪的心,他們是教師中的敗類和禽獸,披著人皮的畜牲。
我們有關部門,不要輕輕的應付一下,給個書面檢查或是工資降級等等的處理方式,應該下狠手,讓他們全部滾蛋,離開教師隊伍,還教師一個正名。你想錢?你就搬磚去吧。你想奸,就到大牢裡面壁思過去吧,出來你也是個汙點人員。
我們敬重教師,但一些頻頻跳入頭條的關於教師的新聞,我們實在不敢恭維。
江南水鄉
“人心不足,蛇吞象”!不反對適當索取報酬,社會應該認可,讓做好事的人既能得名又能得利,這樣大家才會搶著做好事。但是這位老太的做法有些敲詐的嫌疑,這部手機你就算拿到二手市場上去賣,又能賣多少呢?你又沒有發票,正規渠道誰敢買……想想這個畫面:“你給不給錢?不給我就毀了它。”然後“啪”的一聲……太恨人了!
崔大乘
東西丟失 別人撿到 這件東西別人屬於所有者 有支配權 失主想要要回 這時這件東西已經不屬於失主 因此在索要時 對方不給他或者索要費用 屬於正常 中國現在毛病就出在什麼事情老愛把道德掛嘴上 有道德 群眾唾沫淹沒你 人家不給你你就算告人家也贏不了 你只能在道德上譴責你 別人還給你只能說對方人品 素質好 社會希望全民希望這樣的人 實際上人有好壞 你打掃家裡衛生不小心把你老公藏在鞋盒子裡的一萬元鞋盒子丟了 等你發現時一撿破爛的在數錢 這時候你想要回來 這一萬塊已經不屬於你了 別人視為你丟棄的 我撿到了 你平白無故讓別人給你一萬元怎麼可能 你只能想法設法協商索要回來 對方不講理 你去打官司還是打不贏的
曉腦許
園丁,教書育人,神聖職業,其言行舉止對學生起著示範作用。拾到失物應歸還,連小朋友都明白這個道理。不但不無條件歸還失主,反而索取報酬兩千元,兩千元決定了你的文化素質修養和人生道德觀價值,你就值兩千元,多一元你都不值,更為惡劣的是嫌失主給的報酬五百元少,喪心病狂地摔了手機,性質極其惡劣,拍拍心自問,你對得起人民教師這神聖的職業嗎?不配做教師,簡直是間接汙辱了教師這個神聖稱號。依法追究她毀壞他人財物的責任。
珍愛惜緣16
4年前,我跟女朋友在一個公園拍照,走的時候比較匆忙,把一部iphone5給忘到公園的石板凳上面了。發現以後趕緊打電話過去,好在有人接,打通了以後說自己是這部手機的主人,希望對方能歸還手機。
對方也很爽快,雙方約了見面地點。後來見面後發現對方是一位30多歲的老大哥,跟我女朋友是一個城市的,他送手機的時候還帶了個孩子。在拿手機的時候,我給他買了一件旺仔牛奶和一件純牛奶。然後再次給他表達的自己的感謝。
而對這件事裡面的大媽,我非常納悶的是,她既作為一名老師,是如何產生這樣的心理的?從她衣著判斷,大媽應該也不是缺錢的主,為何卻執意要2000塊錢呢?而且人家小姑娘並非不拿出酬勞,人家為表誠意還買了一箱楊梅和500元現金,這足以表達對撿東西這位大媽的謝意了吧?
其實,如果是iphone 7,目前一部新的iphone 7價格也就在4000元左右。你張口就要2000元的酬謝,這實在是獅子大張口啊!
我們從小老師就教育我們要拾金不昧,不知道這位老師以後該如何教書育人?自己都不能以身作則,是不是有點愧對老師這個稱呼?
再者,如果對方是一個開著寶馬奔馳的人來索取手機,你開口要2000元也顯得無可厚非,可是人家只是一個上班的小姑娘,要2000酬謝費確實有點為難人。更搞不懂的是,價格沒談攏還把手機給甩了,只能說大媽太過於任性。
保險島島主
對於這個問題要從幾個方面分析。首先從丟手機的人來說,給一定的好處費是可以的,但是也不能肆無忌憚的任由他人開口索取好處費,我給你好處費是出於對你的感謝。不給你好處費,也是應該的,你撿到東西了,而且聯繫到了你,那麼你歸還失主是應該的。其次,從撿手機人來說,我要一些好處費是可以的,但不能太離譜。其實最好的就是撿到手機,痛快還給失主,這畢竟是一種傳統美德。誰敢保證誰這一輩子不丟東西呢,將心比心,才能更好。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小梁
真沒遇到過這樣的垃圾,撿到人家的東西,本應該還給人家,。況且人家又買禮物又給錢。換成別人還不好意思要。可就是一個那麼大歲數的女教師,不知道平時咋教書育人的?素質咋那麼差?為人道德那裡去了呢?一個老女人張口要2000遠,不給就給人家摔壞。建議失主起訴這個女人,賠償手機並公開道歉。
雲73370102
撿到東西必須歸還,尤其是在有失主找上門的情況下,否則就算非法戰佔有,這和小偷有什麼區別,那以後小偷也可以先偷手機,然後別人再以撿的名義索要高額報酬,這不亂套了,姑娘給500感謝費已經不錯了,要2000和訛詐有什麼分別?有些淳樸的人估計一分都不會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