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類”煤礦重新確定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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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類”煤礦重新確定產能

全國現有衝擊地壓礦井產能約4億噸/年,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產能約6.7億噸/年。“兩類”煤礦事故易發多發,產能全面重新核定,既可對不合理產能進行清理,又可對“兩類”煤礦開採深度、強度、工作面數量、通風系統等是否和生產能力匹配進行全面梳理。

今年一季度,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但2月下旬十天內連續發生3起較大事故,事故風險依然較大。隨著煤礦開採深度不斷增加,衝擊地壓、瓦斯等災害加重且耦合疊加,重大風險不確定性居高難下。

為防止煤礦超能力、超強度生產引發事故,強化煤礦重大風險管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近日下發《關於科學確定災害嚴重礦井生產能力防範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辦〔2020〕28號)(下稱《通知》),要求科學確定正常生產的衝擊地壓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下稱“兩類”煤礦)開採強度,重新確定“兩類”煤礦的生產能力,並對違規核增產能項目進行清理。

涉及產能超10億噸

近年來,雲南、湖南、貴州、吉林、河北、甘肅、陝西等地煤礦相繼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和衝擊地壓事故或現象。近期類似事故再次出現。2月22日,山東新巨龍能源公司發生較大沖擊地壓事故造成4人死亡,煤礦安全形勢依然嚴峻複雜。

2018年山東能源龍鄆煤礦“10·20”重大沖擊地壓事故後,相關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各省加大煤礦安全生產投入。但部分煤礦,特別是衝擊地壓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災害治理能力依然存在較大差距。

相關統計顯示,全國現有衝擊地壓礦井產能約4億噸/年,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產能約6.7億噸/年。“對自然災害嚴重的礦井,治災不到位還會給安全帶來隱患。尤其‘兩類’煤礦,事故易發多發,產能又大,有必要結合災害治理相關係統進行重新評估。”業內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需加強對“兩類”煤礦治理和監管,合理控制產能。

該人士同時指出,通過拼產量保煤價的思路完全不可取。“災害嚴重的礦井更不能通過提高產量來彌補經濟上的損失,沒有安全保障寧願減產,安全紅線誰也不該逾越。”

“每個礦井情況都不一樣,在衝擊地壓和煤與瓦斯突出機理還沒有真正研究清楚的情況下,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相關規則和規程。”中國礦業大學安全學院教授秦波濤表示,科學確定開採強度和生產能力是“兩類”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前提。

秦波濤同時指出:“產能全面重新核定,一方面可以對原先不合理產能進行清理,另一方面,也是對‘兩類’煤礦開採深度、強度、工作面數量、通風系統等是否和生產能力匹配進行全面梳理,有助於相關方面更重視產能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產能核定“只減不增”

根據《通知》,為科學確定開採強度,各地區要組織評估轄區“兩類”煤礦中長期採掘接續計劃和目前生產水平、採區、採掘工作面個數,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礦衝擊地壓細則》《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和設計要求,評估礦井開拓佈局、煤層和工作面開採順序、採掘工作面佈置、採掘工作面推進速度是否滿足瓦斯治理、衝擊地壓防治的要求。根據評估結果,會同煤礦企業確定每處災害嚴重礦井同時生產的水平、採區、採掘工作面數量和採掘工作面推進速度,制定一礦一策、一面一策、一頭一策,形成開採強度評估報告。

國務院安委辦要求各地區按“只減不增、簡化流程、集中從快”的原則重新核定生產能力。根據“兩類”煤礦評估確定的採掘工作面個數和推進速度,對照《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標準》,做到審查一批、確認一批、批覆一批、公示一批。

《通知》同時要求,各省級煤礦生產能力主管部門在《關於清查整改違規核增煤礦生產能力有關事項的通知》(煤安監司辦〔2018〕26號)的基礎上,對本地區核增產能項目再次進行梳理排查,排查核增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各系統能力核算是否準確,並對排查出的違規核增產能項目進行清理。

“《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工作方案》提出,力爭到2021年底全國30萬噸/年以下煤礦數量減少至800處以內。部分30萬噸/年以下煤礦已經註銷了還在違法開採,《通知》將加快清理列入退出計劃的違規產能。”上述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嚴禁弄虛作假

“在煤價下跌的時候,要警惕‘兩類’煤礦在重新核定產能的過程中不嚴格對照相關規程和細則,存在弄虛作假和降低標準的情況。同時,也要預防相關部門為追求利潤做不到嚴格監管的行為。”秦波濤強調。

為全面準確確定“兩類”煤礦名單,《通知》指出,要嚴格對照法規標準,科學合理、實事求是確定開採強度和生產能力,嚴禁避重就輕、弄虛作假、降低標準。所有參與人員要在報告上簽字,凡是存在不按規定重新核定煤礦生產能力、違規核增產能項目不清理等情形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根據煤礦重新核定的生產能力,省級安委辦將積極協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及時調整對煤礦企業的考核指標。此外,《通知》還明確,“兩類”煤礦中,中央企業煤礦開採強度確定和生產能力核算一併納入所在地統一進行,國家煤礦安監局統一批覆和公示;新增或重新恢復生產的“兩類”煤礦,在正常生產前,由省級煤礦生產能力主管部門會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組織開採強度評估和生產能力重新核定工作。

為進一步保障“兩類”煤礦產能重新核定工作順利推進,相關部門將加強監督檢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適時聽取、抽查各地工作進展情況,發現降低標準、違規操作、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將通報曝光,並責成推倒重來。

《通知》還強調:“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兩類’煤礦的監管監察,發現煤礦不按照確定的採掘工作面個數和推進速度組織生產,繼續實行‘人海戰術’搞‘多頭多面’超能力生產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堅決防範超能力超強度生產引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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