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中的N、N+1、2N、2N+1究竟是什麼?

經濟補償金裡的N是什麼?N+1、2N、2N+1、2(N+1)又是什麼?它們適用於哪些情況?今天,我們就從法律角度為您解讀一下這幾個公式的含義。

1、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該怎麼算?

  •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上年度社平均工資三倍的,按社平三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2、經濟補償金中的N代表了什麼?

N、N+1、2N都是實踐中約定俗成的一些叫法。

以N為例,結合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N是工作年限,用來指代勞動合同法中的經濟補償


3、N的適用範圍有哪些?

正常情況下,經濟補償就是N。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情形,主要有4種

  • 用人單位提出的協商一致解除
  • 用人單位存在過錯的勞動者辭職
  • 勞動者不存在過錯的用人單位解僱
  • 經濟性裁員

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情形,主要有2種

  •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的;
  • 用人單位主體滅失(如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等)。


4、N+1指的是什麼?

只有出現這3種情形:

  • 醫療期滿;
  • 工作不勝任;
  • 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勞動者不存在過錯的用人單位解僱”,並且用人單位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才需要支付N+1

這裡的1,其實就是代通知金。


5、2N指的是什麼?

2N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若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有以下選擇

  • 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 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或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也就是我們俗稱的2N。

在勞動者要求支付賠償金,或者勞動者要求恢復勞動關係但實踐中難以恢復時,用人單位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2N。


至於2N+1、2N+S等等說法,常見於企業大面積裁員,裁員時企業可以和員工充分協商,往往是在N或2N的基礎上再加幾個月工資的問題,許多行業巨頭企業在裁員時都會採用此類計算方式。至於更離譜的2(N+1)的說法,很大可能屬於謬誤,實際應對並沒有此種說法。

經濟補償金中的N、N+1、2N、2N+1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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