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汙染、誰付費”鄭州大氣汙染防治又有新動作

“誰汙染、誰付費”鄭州大氣汙染防治又有新動作

大河網訊(記者 何心悅)10月12日,大河網記者從鄭州市政府網獲悉,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方案》《鄭州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辦法(試行)》和《鄭州市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的使用意見》三份文件,明確移動源、燃煤源、工業源、揚塵源等汙染源治理重點任務,實施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加大汙染防治力度,推進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2022年出租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車

《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方案》提出,要逐月分解2020年全市出租車更換新能源車任務,年底前完成3000輛;其餘車輛制定更新計劃,2022年年底前全部更新完畢。

今年10月底前,市區柴油渣土車退出渣土清運市場;燃氣渣土車充分利用省級大氣汙染防治資金,出臺技術規範和方案,列出計劃,明確時間表,加快推進更換新能源工作。

重點區域1公里範圍內自10月1日起全部使用新能源環衛車輛;國三柴油環衛車輛、未升級改造的國四柴油環衛車輛10月底前全部調整至四環以外使用,年底前國三柴油環衛車輛淘汰完畢,其餘柴油環衛車輛制定方案,明確時間表,加快推進更換新能源工作;新購置環衛車輛原則上全部為新能源車輛,優先在市場化作業單位推廣使用新能源車輛。

11月1日起,四環以內大宗物料運輸重點用車企業,禁止國四及以下柴油貨車運輸物料。全市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禁止國四及以下柴油貨車運輸物料。

同時,年底前完成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17121輛;持續開展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零點夜查聯合執法行動,持續開展黑渣土車聯合執法行動;加強建築垃圾處置的管理,嚴格入市電子通行證辦理。

工業源和燃煤源汙染防治方面,按照禁煤區建設要求,推進散煤清零,組織開展燃煤散燒治理專項檢查行動,嚴防散煤復燒。

利用中央大氣汙染防治專項資金開展落後產能退出獎勵工作,10月底前完成落後產能退出任務,並進行資金撥付。加快推進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工作,力爭10月底前,水泥、耐材企業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所有鋼鐵企業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驗收。

揚塵源汙染防治方面,組織對市區內工地使用柴油霧炮車、三輪車進行排查, 建立清單,並督促其進行電動化替代。

“誰汙染、誰付費,誰損害、誰補償”

依據“誰汙染、誰付費,誰損害、誰補償”的原則,鄭州統籌考慮各開發區、區縣(市)空氣質量和空氣質量同比改善情況,自10月1日起實施《鄭州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辦法(試行)》。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包含PM2.5、PM10月均濃度和PM2.5、PM10月均濃度同比改善率4項因子。

生態補償資金按月度核算兌現,以鄭州市PM2.5、PM10月均濃度市均值和PM2.5、PM10月均濃度同比改善率市均值作為考核基數,按階梯標準計算。

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用在哪?

根據《鄭州市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的使用意見》,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主要用於:購買大氣汙染防治監測、監察儀器和裝備,大氣汙染防治智慧化建設;購買大氣汙染防治相關第三方服務;建設大氣汙染防治科技支撐項目;政府投資的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工程項目;與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相關的其他支出。

文件指出,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不得用於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補助(補貼)、辦公經費和建造樓堂館所、購置車輛和通訊器材,以及與空氣質量改善無關的其他支出。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騙取、截留、挪用或其他違規使用資金行為,一經查實,按照預算法、公務員法、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國家規定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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