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村裡拆遷,不把這三件事講明白,誰來勸都不要簽字

拆遷是這些年一直比較火熱的一個話題了,拆遷本意是通過拆遷讓人們坐上快車道,從而讓一些農民擺脫貧困,也為了城市規劃建設。不過拆遷還是需要資本的注入才能運作起來,就好比開發商了,他們主要還是為了賺錢,所以避免不了的會因為利益,可能存在損害拆遷戶利益的情況。所以在2020年農村拆遷時,這三件事不交代清楚,村裡來人也不要理。

2020年村裡拆遷,不把這三件事講明白,誰來勸都不要簽字

首先就是拆遷之前是務必公開通知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無論是在國有土地上還是集體土地上徵收房屋,拆遷前的公告是必不可少的法律程序。這其實也是為了保護拆遷戶的知情權,畢竟有時候房屋拆除後,農民可能對於自身相關的事情還不清楚,比如拆遷項目、拆遷補償以及安置情況,這些都是關係到拆遷戶的利益的。所以拆遷前,如果這些信息都未公佈,那麼村裡就算是來人也不要理。

2020年村裡拆遷,不把這三件事講明白,誰來勸都不要簽字

其二就是安置和拆遷的順序不對,我國以往拆遷也存在不少亂象,主要還是農民可能對於拆遷的相關規定不瞭解,所以大家還是要清楚地知道拆遷的順序是先安置後拆遷,也就是說得給拆遷戶安置好才能拆遷,如果現金補償,那麼就要到賬之後才能拆遷,如果是房屋安置,那麼在房屋建好之前的這段時間也是需要開發商進行安置補償的。

2020年村裡拆遷,不把這三件事講明白,誰來勸都不要簽字

其三要清楚補償的條款,不合理或者不符合標準,那麼農民是可以拒絕拆遷的。畢竟拆遷本意還是讓人們本身收益的同時,還能讓城市得到建設。所以如果拆遷補償之後,拆遷戶反而生活苦難,這顯然是不合理,這些拆遷戶都是可以拒絕拆遷合約上簽字的。

如果大家覺得自己的拆遷補償不合理或者有相關疑難問題,可以私信聯繫我,提供免費諮詢!進入文章尾部“瞭解更多”免費諮詢,我們將為您帶來最專業的法律幫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