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縣:勞務報酬分歧大 鄉村聯調化矛盾

受疫情影響,家住襄城縣丁營鄉的丁某春節後一直在家中。看到別人復工復產,他卻深陷勞資糾紛無法開工。日前,襄城縣司法局丁營司法所巧用鄉村聯調模式,成功化解他與工人的糾紛,幫他解了困。

丁某今年58歲,一直承包工程,和鄰村的王某等人保持僱傭關係已經好幾年了。2017年8月,丁某承包了丁營鄉某社區道路兩側下水道改造工程,讓王某等人砌下水道。下水道砌了700餘米時,王某等人因農忙停止工作。其間,丁某向王某等人支付工資1.6萬元,並墊付了6600元搬磚費。

由於王某等人不能按時復工,丁某為如期完成工程,只好提高報酬僱人把剩下的1000餘米下水道砌完。工程完工後結算各項費用時,丁某和王某等人就剩餘工資和6600元搬磚費產生糾紛。兩年多來,雙方多次商討解決辦法,但均因分歧較大無果。

今年春節過後,此事再次被提上日程。如果糾紛無法解決,丁某和王某等人長期穩定的僱傭關係勢必受到影響。眼下,受疫情影響,工人緊缺,丁某臨時找工人幹活兒也不容易。丁某無良策,只好向襄城縣司法局丁營司法所求助。

受理此案後,該司法所調解員當即戴著口罩和雙方當事人一起到現場實地測量。王某等人所砌下水道長度實為707米,工錢為每米40元,共計28280元。丁某已支付1.6萬元。對此,雙方無異議。雙方爭議的焦點是丁某墊付的6600元搬磚費和另外僱人多支付的5000元工錢。丁某要求從剩餘工資中扣除,王某堅持不能扣除。

考慮到雙方當事人不是同村人,調解員決定採取鄉村聯調模式,發揮人民調解員的“熟人”優勢,由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丁營鄉人民調解委員會聯合調解,從情、理、法三個方面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耐心勸導雙方當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經多方調解,丁某和王某等人互諒互讓,最終達成和解協議。丁某同意向王某支付4000元,王某按用工數向眾人合理分配勞動報酬。雙方握手言和,兩年多的糾紛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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