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執行釀大錯,移送拒執嚴處罰

撰稿人:執行局 柳豔豔

近日,我院依法將被執行人李某某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線索移交山海關公安分局偵查。

申請人劉某某與被執行人李某某、楊某某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在執行過程中,本院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人李某某、楊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風險告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責令其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李某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配合,未向本院申報財產情況,利用執行和解規避執行,故意隱藏財產,致使案件一年多無法執行,被執行人李某某已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為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權威,我院執行局將集中力量,重點打擊拒執行為,讓“老賴”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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