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級聯動 立案監督工作再上新臺階

2019年我院刑檢一部在市院的領導下,積極落實省院《立案監督案件一體化辦案機制規定》的相關精神,以立案監督一體化和案件化為抓手,以立案監督指揮中心為依託,多措並舉、有條不紊的開展立案監督和“破壞環境資源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加大對兩類領域犯罪案件的打擊力度,紮實開展專項立案監督工作並取得實效。

我院刑檢一部在走訪行政執法單位過程中發現:凌海市大業鄉程廣村下齊臺屯一院內存放大量廢舊電瓶,對周邊環境造成汙染。經調查: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1日期間,犯罪嫌疑人剛某在未辦理危險廢物許可證、未採取有效的防汙染措施的情況下,在凌海市大業鎮程廣村下齊臺屯原部隊院內,非法處置廢舊鉛酸蓄電池及其拆解物共計83.23噸。我院刑檢一部及時將案件情況向市院請示彙報,在市院的指導下,於2019年2月11日向凌海市環境監察局發出《建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議凌海市環境監察局向凌海市公安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線索,凌海市環境監察局於2019年4月2日將該案移送凌海市公安局依法偵查。次日,凌海市公安局對剛某汙染環境案立案偵查,同日將犯罪嫌疑人剛某取保候審。我院指控被告人剛某犯汙染環境罪,向凌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凌海市人民法院以汙染環境罪判處剛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本案已被遼寧省人民檢察院評選為立案監督典型案例。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我院刑檢一部在上級院的指導下,上下聯動,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及時啟動立案監督程序,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向偵查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線索,對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清理整治,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促進全市環境質量穩定持續提高。


兩級聯動 立案監督工作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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