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1萬以上判多久?

職務侵佔罪1萬以上判多久?

職務侵佔罪是生活中比較常見的一項罪名,也是刑法中規定的重要罪名,那麼職務侵佔罪的量刑是如何規定的呢?如果犯罪金額一萬元以上要判多久呢?

一、職務侵佔罪1萬以上判多久

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根據刑法第271條: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5.12.25 法發[1995]23號)第十條的規定,公司和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職工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佔本公司、企業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侵佔罪。

《決定》第十條規定的“侵佔"是指行為人以侵吞、盜竊、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本公司、企業財物的行為。

實施《決定》第十條規定的行為,侵佔公司、企業財物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侵佔公司、企業財物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因此,職務侵佔罪是以5000元到10000元為刑事追究起點的,如果侵佔一萬元以上.能夠退賠損失,依法是可以從輕處罰,同時宣告緩刑的。


職務侵佔罪1萬以上判多久?

二、本罪與貪汙罪的界限

現實中職務侵佔罪和貪汙罪比較容易混淆,那麼兩罪的區別是:

1、犯罪對象不同,貪汙罪只限於公共財產,且不能是不動產而侵佔罪不僅可以是公共財物,還可以是私人財物,且包括不動產;

2、犯罪主體不同。侵佔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要是代為保管他人財物且對其加以侵佔的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貪汙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

3、犯罪客觀方面表現不同。貪汙罪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職務範圍內的權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經手管理公共財物的便利條件。而侵佔罪中行為人是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並不影響該罪的成立。

小結:

從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職務侵佔罪可以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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