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之便侵佔產業扶貧資金 吉安這名村支書被免職

新京報訊 據江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吉安市紀委監委近日通報了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


吉水縣尚賢鄉秧塘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劉秋生優親厚友、虛報冒領、貪汙侵佔等問題

經查,劉秋生利用職務便利優親厚友,違規為親屬申領低保補助款、危房改造補助款。採取騙取、侵吞、竊取的手段,單獨或夥同他人共同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採取虛增工程量和重複報賬等方式,單獨或夥同他人將集體資金非法佔為己有。經吉水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秋生開除黨籍處分,追繳非法所得。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吉安縣萬福鎮萬福村委會主任郭桂根在農村危房改造建房工作不正確履職問題

經查,郭桂根在農村危房改造補助申領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同一房屋重複三次以拆舊建新的名義申領危房改造補助共計4.38萬元,造成不良影響。經吉安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郭桂根黨內警告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

泰和縣沿溪鎮草坪村原黨支部書記康敬華侵佔產業扶貧資金等問題

經查,2016年至2017年,康敬華利用擔任草坪村黨支部書記的職務便利,違反廉潔紀律,侵佔烏雞產業扶貧項目資金1.43萬元。違反工作紀律,將井岡蜜柚種植扶貧項目交給其父康某金負責的理事會實施,對扶貧項目資金監管不嚴,導致康某金虛套、挪用項目資金1.4萬元。同時,康敬華還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問題。經泰和縣沿溪鎮黨委會會議決定,給予康敬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草坪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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