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你沒商量!零陵消防開出首份“消防罰單”

紅網時刻4月22日訊(通訊員 鄧微)下班後把車開回去,就順便停在了消防車通道上,真是太方便了。然而,一旦發生火災或緊急情況,消防車通道被侵佔和堵塞,將會直接影響到滅火救援和疏散逃生,後果相當嚴重。4月22日,零陵區消防救援大隊開出首份針對個人侵佔消防車通道的“消防罰單”,小車司機甘某因違停消防車通道,被予以警告處罰。

4月22日上午,零陵區消防救援大隊接市民舉報,稱江山帝景小區有私家車侵佔消防車通道。隨後,消防執法人員趕到現場進行調查和核實。在舉報現場,執法人員發現一輛車牌號為湘MGP865的白色福特小車違停在消防車通道的禁停線上。由於現場無法找到小車主人,消防執法人員當場下發了責令立即改正通知書黏貼在小車擋風玻璃上,告知小車司機違法的事實以及法律依據,並要求小車司機看到通知書後立即到消防大隊接受處理。隨後,小車司機甘某來到消防大隊接受處理。在消防執法人員的耐心幫助和教育下,甘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承認自己的違法行為,並態度誠懇地表示以後再也不侵佔消防車通道。為警醒小車司機甘某和廣大市民,消防大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第十一項之規定,給予小車車主甘某警告處罰。

事後據瞭解, 4月20日,該消防救援大隊聯合區交警大隊七里店中隊開展消防車通道整治,並現場對7輛侵佔消防車通道的小車開出7連張“違停罰單”,7臺小車司機各被處罰1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項之規定:單位存在佔用、堵塞、封閉安全出口違法行為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個人存在佔用、堵塞、封閉安全出口違法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