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副主任5年侵佔160餘萬元,社區賬戶內資金被她挪用到只剩8000多元!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受處分

社區副主任5年侵佔160餘萬元,社區賬戶內資金被她挪用到只剩8000多元!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受處分

沈琨珂職務侵佔一案庭審現場

“沈琨珂是一名社區幹部,但她侵佔了這麼多資金,暴露了管理中的問題,我們一定要吸取教訓,好好整改。”

日前,杭州市拱墅區大關街道召開沈琨珂案警示教育大會,街道黨工委書記黃蘇萍告誡參會人員,“管好自己,管好身邊人,信任不能替代監督,分管領導和中層幹部要切實把好關、守好責。”


社區副主任5年侵佔160餘萬元,社區賬戶內資金被她挪用到只剩8000多元!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受處分


沈琨珂是拱墅區大關街道東一社區居委會原副主任,2013年6月起,沈琨珂擔任社區出納。

2013年至2018年9月,她利用職務便利,採取坐收坐支、重複入賬、不入賬等方式,侵佔社區停車費和社區賬戶資金共計160餘萬元。

2019年10月,沈琨珂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


社區副主任5年侵佔160餘萬元,社區賬戶內資金被她挪用到只剩8000多元!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受處分

拱墅區大關街道東一社區

  拱墅區紀委區監委在調查中發現,在沈琨珂擔任出納期間,社區的財務管理十分混亂,支出開銷和報銷等財務工作都是她一個人完成,對資金有支配權。6年內,社區賬戶內的資金被她挪用到只剩8000多元,相關人員沒有去看,也沒有發現。

社區副主任5年侵佔160餘萬元,社區賬戶內資金被她挪用到只剩8000多元!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受處分

沈琨珂案專案組辦案人員在研究案情

社區的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是否也應該為沈琨珂侵佔公款承擔領導責任?拱墅區紀委區監委順勢跟進相關問題線索。

  “我們平時對社區工作人員要求不高、疏於監管,對出現的問題沒有嚴格督促檢查,給社區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給街道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調查中,社區黨委書記張某、居委會主任吳某對自己的失職失察表示十分慚愧和後悔。“因為信任,我們把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支票都交由沈琨珂一個人保管。當時在調查她侵佔高齡老人津貼案時,我問她到底有沒有問題?她說肯定沒問題,我就相信了……”社區領導用信任完全替代監督的做法,為沈琨珂侵佔公款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東一社區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缺乏,“一崗雙責”履職不力,對社區工作人員黨風廉政教育不到位,未嚴格落實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導致社區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社區黨委書記張某、居委會主任吳某應負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12月,社區黨委書記張某、居委會主任吳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此外,針對沈琨珂案件反映出的老舊小區在停車收費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拱墅區紀委區監委以項目化監督為抓手,在老舊小區較為集中的南部五個街道(米市巷街道、湖墅街道、小河街道、和睦街道、大關街道)開展社區準物業停車收費專項督查。督查中共發現停車收費中存在問題22個,督促落實整改17件,問責處理5件次。專項督查後,社區準物業停車收費的規範性、及時性顯著提升。區紀委、區監委還向區委、區政府提出《關於加強老舊小區停車收費管理防範社區廉政風險的建議》,推動該區老舊小區停車收費制度規範,完善創新協同治理。


執紀者說

社區副主任5年侵佔160餘萬元,社區賬戶內資金被她挪用到只剩8000多元!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受處分

杭州市拱墅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熊雄:

  社區資金長期被社區幹部據為己有,暴露出基層組織資金缺乏監督、疏於管理等問題。為嚴肅紀律、教育大多數,我們啟動“一案雙查”,對相關責任人問責。同時,強化日常監督管理,集中抓好社區和經合社小微權力、小型工程、小額資金等“三小”監督體系建設,打通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最後一公里”。

來源:清廉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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