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施工!山東瑞臻建工被濟南兩區行政處罰

經濟導報記者 楊學萍

濟南市天橋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日前出具的“濟天綜執處字(2020)第0802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稱,今年1月6日16時,在重汙染天氣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山東瑞臻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無影山東路與堤口路交叉口進行土石方施工,且拒不停工。依據《大氣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決定對其進行罰款。決定書對罰款具體數額未予披露,處罰決定日期為4月24日。

此外,濟南市槐蔭區城市管理局出具的“濟槐綜執處字(2020)第03007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山東瑞臻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於3月26日00時08分,在經三緯十一變電站工地,未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超出規定的作業時限進行夜間施工作業。該行為違反了《山東省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決定對其處罰款6000元。該處罰決定日期為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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