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大鬧法庭,基本的素養都沒有談何給人辯護?

女律師大鬧法庭,基本的素養都沒有談何給人辯護?

因在法庭上“懟”法官的福建女律師鄒麗惠在相繼收到當事法院的投訴、罰款之後,又面臨新的麻煩:司法局擬給予其停止執業6個月的行政處罰。

鄒麗惠近日提供給媒體記者的一份行政處罰及聽證告知書載明:福州市司法局於2020年1月3日對鄒麗惠“涉嫌在寧化法安院饒侖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一事”立案調查,並於2020年1月8日作出擬給予鄒麗惠停止執業6個月的行政處罰。


在收到福州市司法局的擬處罰通知後,鄒麗惠亦一句相關規定申請了聽證,聽證會將於2020年1月17日召開。


不過鄒麗惠認為這很難改變處理結果,“我已經做了最壞的打算。”她說。


不管是何種職業,最起碼的應該還是個人素養。女律師大鬧法庭,是在給當事人幫忙嗎?不是!

法庭是律師和法官施展才華的重要場所,也是昭示公平與正義的核心所在。近年來倡導的庭審改革,也以突出和強化庭審功能為核心。法庭上體現的是法律的尊嚴,法律的尊嚴在於法官的威嚴和權力。此事中,法官保持了剋制與包容,用行話講,庭審駕馭能力強,也是法官的涵養素養很高。

作為律師,即使有不同意見,可以理直氣壯地提出意見,也可以婉轉提出,但都應該理性的,而不是罵街。你可以依法行使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但前提是遵守法庭秩序,維護法律權威和法庭形象,用你的行動給你的當事人上一堂法治課。當事律師雖然看似狠狠地出了懟了一通,不過也為此付出了沉重代價。

法庭上公然對抗審判人員,打的是誰的臉?法官的嗎?法院的嗎?都不是,打的是自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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