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大行連日“吃”罰單,交行、農行三日合計被罰215萬元

4月24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最新一批罰單,其中,交行因貸款管理不審慎等被罰125萬元。此外,農行三家分支機構也連連被處罰,合計被罰沒90萬元。

據銀保監會官網信息,交通銀行衢州分行此次被處罰的案由為貸款管理不審慎、違規引入客戶POS機吸收存款、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

銀保監會衢州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對該機構處以人民幣125萬元的罰款,一名相關責任人被警告。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0年4月15日。

一同披露的還有一張針對農行違法違規事實的處罰。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農行大慶銀浪支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代替客戶進行代銷保險產品購買操作。

大慶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該機構罰款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0年4月16日。

值得一提的是,有華東地區某大行支行負責人向藍鯨財經透露,從去年開始,針對銀行違規代銷保險、理財等產品的監管處罰越來越嚴格。

不過這並不是農行近來收到的唯一一張罰單,銀保監會官網昨日信息顯示,農行重慶地區的兩家分支機構近日也接連被罰。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農行重慶南岸支行、江北支行均因貸款調查、審查、管理不到位,被分別處罰40萬元和30萬元,銀保監會重慶監管局對上述兩則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均為2020年4月14日。

本文源自藍鯨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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