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農商行因八項違規被罰260萬元 三名主要股東成被執行人

中國網財經4月17日訊(記者 常實 曾薔) 近日,深圳農商行因重大關聯交易未按照監管要求進行審批等違法違規事實被銀保監會深圳監管局開出260萬元罰單,引起市場關注。

罰單顯示,深圳農商行此次被罰存在八項違法違規事實,具體為重大關聯交易未按照監管要求進行審批;強制休假及重要崗位輪崗執行嚴重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審查嚴重不盡職;貸前調查不盡職導致信貸資金被挪用於繳納土地出讓金;貸款用途審查不盡職導致信貸資金迴流借款人;向項目資本金不足的項目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以貸收貸;利用本行信貸資金承接理財產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銀保監會深圳監管局對深圳農商行罰款26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農商行成立於2005年12月,是在原深圳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及其轄屬 18 家農村信用社的基礎上,吸收深圳本地社區企業、民營企業、原農村信用社社員和員工作為發起人,依法發起設立的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

此次被罰涉及八項違法違規事實反映出深圳農商行的內控存在不少隱患。此外,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深圳農商行的前十大股東中,有三名股東為被執行人。

天眼查顯示,深圳農商行第五大股東深圳市建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於2020年2月19日、3月11日、3月30日、4月8日先後5次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分別為2.46萬元、40.77萬元、106.81萬元、53萬元、40.77萬元;第七大股東深圳市威豹金融押運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兩次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分別為9500元、3803元;第十大股東深圳市桑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於2019年12月3日成為被執行人。

2018年年報顯示,深圳市建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威豹金融押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桑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分別持有深圳農商行1.39、0.6、0.46億股股份,佔總股本比例對應為1.82%、0.79%、0.6%。其中,深圳市建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將其持有深圳農商行的所有股份質押。

深圳農商行目前還未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另據該行於2月21日披露的《2020年度同業存單發行計劃》顯示,該行的資產質量在2019年三季度出現下滑。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9月末,該行不良貸款率較2018年末上升0.33個百分點至1.49%,撥備覆蓋率較2018年末下降18.38個百分點至228.92%。

中國網財經記者就深圳農商行此次接到罰單、三名主要股東成被執行人、資產質量下滑等情況向該行發送採訪提綱,截至發稿前未收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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