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次德雲社吳鶴臣的100萬元眾籌會引發這麼強烈的反感?

東震木


近日,吳鶴臣上了熱搜,原因是他4月初因腦溢血住院治療,他的家人向社會募捐100萬,引起一片質疑。

網友很快爆料,吳鶴臣家有房(兩套)有車,家裡存款15萬,並且吳鶴臣的家人剛剛在手術前用1.2萬購買手機。

該事件之所以引發公眾普遍質疑,個人認為原因主要有三點:

一是吳鶴臣的明星身份,身為郭德綱弟子的他顯然不同於一般平民百姓,人們不相信一個明星連住院的費用都要靠水滴籌。

二是吳鶴臣有醫保,住院費用會報銷大部分,真正個人承擔的費用並不會太多,而他家人將籌款限額設置為100萬,遠超醫療費用。

三是因為募捐者用高價手機,百姓顯然不希望自己的捐款被用於不必要的地方。

吳鶴臣妻子張泓藝的回應比較“剛”,她不認為自己是在欺騙公眾,也對自己家裡的財產狀況也進行明確說明:

確實有房,但房不能賣;確實有車,但車是必需品;用貴手機是真,但是病前預售訂購。至於公眾對她操作的其他質疑,她也做了回應。

個人認同張泓藝面對質疑不迴避,迅速做出回應的姿態。不過,她的解釋並不能完全服眾,將善款設置為上限100萬,不熟悉操作規則的解釋很難說是有說服力,將自己家設置為貧困戶,這也與事實存在一定出入。

如果理一下時間線,相信大家會對該事件有更為清晰的認識。

4月8日,吳鶴臣突發疾病入院搶救;5月1日,張泓藝通過水滴籌向社會募捐。在募捐之前,德雲社已經內部籌款捐助吳鶴臣(網上有說郭德綱個人捐款10萬,其他成員捐款數額也達20萬)。

吳鶴臣妻子回應堅稱捐款不會被挪用,我也相信她能做到這一點,只是“挪用”的意義並不侷限於直接動用捐款,如果他們一家把本該自己承擔的醫療費用以募捐的形式轉嫁他人,省下的錢用作他途,是不是另一種形式的挪用?

在我看來,募捐是迫不得已的行為,如果不是實在沒有辦法,不應該將個人承擔的費用轉移給社會公眾。我們並不是要剝奪有錢人募捐的權利,只是想指明一點:在家庭遇到困難時,應進行“自救”,不能連降低生活標準都不願意接受。

要知道在沒有募捐的人們中,有多少人能用得起最新款的高端手機?又有多少人為了治病賣車賣房,揹負沉重的債務?顯然,與已經接受了德雲社內部募捐的吳鶴臣家人相比,這個世界上還有更多的人比他們更應接受捐助。

有網友喊話張弘藝去那些大醫院的危重病房看看,真正的需要眾籌的人是個什麼狀態。他們往往連地鐵,公交車都不敢做,就為了省一塊兩塊,你卻還在糾結自己出門方便不方便。真正需要眾籌的人不懂如何用華麗的詞語引得人們同情,給自己捐錢,而衣食無憂的人卻還在考慮租的房子是不是兩室一廳。

張泓藝的看法顯然與我們大多數人不同,“說起親戚借款,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不多說什麼”。她的這句話很明顯將募捐這個選擇項排在了向親戚借錢之前。或許,在她看來向別人借錢還得看別人臉色,比不上在網上募捐,並且在網上募捐的錢又不用還,只需要說聲謝謝。但是在傳統觀念裡求人不應該是先近後遠?遇到困難不應該是先自己設法解決,自己無法解決再求助身邊人?

張泓藝的聲明貌似底氣很足,只不過她沒有搞明白現在的問題已不僅僅是網友對他們一家財產狀況的質疑,而是牽扯到她募捐的必要性。即便他家的經濟條件一般,即便他遇到變故需要用錢,在沒有窮盡自己一切所能的情況下,貿然向網友募捐,合理性與正當性又有多少呢?作為成年人,更應該承擔自己應承擔的義務,而不是試圖轉嫁責任。募捐不是為了在遇到變故時不降低個人生活標準,而是真正救助他人,救急不救窮。

另外,張泓藝聲明中的一句話非常有意思,“眾籌本來就是自願原則談何騙人?”如果是強迫,那麼就更不是騙了。

雖然捐款自願,張泓藝一方也確實沒有逼捐行為,但該事件已經超出了私事的範圍,給募捐的公信力造成一定不良影響。在羅一笑事件之後,我們不能不對募捐嚴格把握。水滴籌的設立是為了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公眾的捐款是出於愛心與對平臺的信任,一旦產生信任危機,將可能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也會影響整個社會的風氣。

我們為什麼會對募捐者要求如此苛刻?原因很簡單,我們不希望有人渾水摸魚,不希望公眾的愛心被無端辜負,希望公眾捐款能用在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身上。在進行募捐的時候有選擇的披露個人信息,在受到質疑之後回應漏洞千瘡百孔,只會加重人們對募捐的不信任。

希望某些人在發起募捐之前多想想,我們不能允許因個人私利導致公益事業信用崩塌的後果。

最後,祝願吳鶴臣早日康復。


青鋒暮寒


在正式表達我的觀點之前,我先講講我小時候讓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故事,在我初二那年,我奶奶去世,於是我我們老師接到了家裡人的電話讓我回去參加葬禮,那麼我當時讀書是在我們的縣城,我老家在這個縣城快到邊界的鄉鎮上,請好假之後我準備離開學校到我們學校路口站牌那坐車。

那天大概是早上9點,天很冷,我也很冷,小時候我家裡條件不算太好,我身上的衣服有時候也是穿著姐姐的舊衣服或者家庭條件好一些的鄰居家裡孩子長大穿不下的舊衣服,那天我走出校門的時候剛好看到一個老頭子在路邊乞討,那會的我是什麼人啊,我是陽光下的少年啊,我是社會主義接班人啊。所以我拿出了我當時半天的生活費1塊錢給了他,我非常高興,感覺我走路都走出了六親不認的步伐,非常輕快,覺得也是為我奶奶積德,讓他更好的在那邊生活,因為孫子為她做了善事。

我給完錢之後,我準備去我們路邊站牌坐車,但是那天也不知道咋回事,或許是因為不是週末的緣故吧,我等了好久都沒等到車,後來大概半小時後,我終於上了車,並且找到了座位坐了下來,因為那個時候的鄉鎮公交不像現在的一體化公交,到站沒人就走,那會他們都會在一些容易帶到人的站牌多等等,比如學校邊上和醫院邊上,那麼就在車輛等人的過程中,我看到了那個乞討的大爺上了公交車,這讓我非常震撼,他不去乞丐麼?不是弱不禁風的老人麼?為什麼看起來如此精神,為什麼他能坐得起公交?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當時我給他錢的時候他跪在地上穿著一個非常破舊的軍大衣,他上車的時候也穿著這個軍大衣上了車,但是到了我前面的座位的時候他把他的軍大衣脫掉,露出了裡面的衣服,他穿的衣服非常光鮮,具體我記不清了,但是肯定是正經人、甚至家庭條件還不錯的人才穿得起的衣服,這個時候我一切都明白了!

他根本就不是乞丐,他都是偽裝的,明明他可能比我還有錢,比我條件還好,但是他卻做出了這種欺騙我的行為,我感覺我的內心非常難受,我感覺我非常氣憤,可是面對車上越來越多的乘客,那個年紀的我真的不知道對於這種事情該怎麼辦,但是自從那件事情之後我就再也不給這些路上乞討的人捐錢了,他們殺死了一個孩子的善良和對這個世界美好的期待!

這個事情對我影響非常深刻,因為自此之後,我再也沒有參加過任何捐助活動,也沒有在任何場合對任何乞討的人捐助,哪怕我的生活條件在改善,哪怕我自己開始賺錢。

所以,對於德雲社吳鶴臣眾籌(乞討)事件,他明明自己有車有房有存款,但是卻各種偽裝可憐博取別人的同情心來獲取利益,這是乞討嗎?這是詐騙!

大家為什麼憤怒?為什麼不滿?明明你比我還有錢,比我條件還好,你根本沒有壓力也沒有非常努力的自我救濟,憑什麼來消費我們的同情心?憑什麼???



王康律師


就我個人而言,經常會捐款一些資金,以表心意(其實並不能解決問題)。而社會信用在很多時候被不懷好意的人來利用,導致不少惡意的事件真相在發生。

無論是水滴眾籌,還是輕鬆籌,在平臺方面都是在事件認可後,對於病人的幫助無可厚非。而上次的事件與本次德雲社事件,其實本質上,大家對於一個自我階層不同的敵對矛盾衝突在內心裡的確是產生不了善意,哪怕是你已經躺著不能動了。在很多人的眼中,只有到了絕境的時候,可以利用同情心與真實來換取眾籌資金來存活與延續治療。

他有房有車,還有一個大的平臺公司來給他承擔醫保,在很多人看來的確是不需要太多眾籌來獲得治療費用。不得不說,在北京一套房的吳鶴臣,這個標籤可以說是千萬北漂都不可能短時間獲得,還要讓每天擠地鐵住出租房的年輕人以同情心的方式來為你承擔醫療費用。這是大多數網民最不能接受的的地方,因為幾乎所有普通人都很難這輩子在北京有套房。


在我看來,社會事件輿論的本身是沒有好壞之分,而是每個人境遇的不同導致他觀點的強烈與否。

對於募捐,我個人的意見就是,種善意,聊表心意。只要他是真實的病人,需要治療費也是應該的,只是在選擇方式上面,在社會募捐的時機可以放到最後。而本人一向是捐的不多,只是說,過了心裡關即可。如果是一場騙局,那就少一個受苦。


魔投譚


吳鶴臣家人的眾籌行為為什麼會引發公眾的強烈反感?原因很簡單,因為他並不是真正的窮人,是演藝圈的公眾人物,再加上其妻子的態度令人反感,更有騙捐的嫌疑,最後一連串的因素累計在一起,才引起社會公眾的強烈不滿。

吳鶴臣並不算真正的一窮二白

有媒體採訪吳鶴臣父母所在居委會得知,吳鶴臣父母月收入都不高,父親月收入5000多元、母親2000多元,吳鶴臣的父親父在2016年初患了腦梗,為肢體重度殘疾。居委會主任還稱,據吳鶴臣的母親透露,吳鶴臣本人月平均收入6千元,上月收入不到2千元,家中的15萬元積蓄也已經基本全用於本次治療。

以吳鶴臣家庭收入來看,其父母退休金7000多元,已經是比較不錯的收入了,我父母也退休,父親同樣腦中風,加在一起5000多元,在江蘇已經算還過得去了。吳的父母退休金有7000多絕對不低。

吳鶴臣本人收入一看不高,只有6000多元,但是要注意,這是他在德雲社的月工資收入,我們看看他在德雲社的收入是怎麼算的。

吳鶴臣的收入算一個什麼樣的水準呢?從名氣上來講,算是沒有名氣的相聲演員。常聽德雲社相聲的人都知道,德雲社的劇場相聲分隊演出,基本一週大約演11場,每場演出在2.5小時——3小時之間,吳鶴臣每個月的臺上的工作時間為約1400分鐘(即24個小時)左右。其他的時間,他都是自由的,德雲社是不坐班的。

以24小時工作獲取6000元的報酬標準來看,你覺得他的收入還算低嗎?算上來一天2000元,是不是擊敗了頭條上絕大部分網友?

再說了,德雲社不坐班,吳鶴臣本人還有大把的時間從事其他兼職活動,這部分的收入,並未披露,但正常來推理,必然不低,為什麼呢?因為不是這樣的收入,就支撐不了其妻子的高消費!

吳鶴臣妻子的高消費

細心的網友發現吳鶴臣的妻子手機也非常的昂貴,這款手機4月11日首發,在4月8日吳鶴臣發病,在吳鶴臣生病住院後她還換了手機,讓人無法理解。不過很快她給出回應,說手機是之前就定了,因為吳鶴臣之前說喜歡,所以定了情侶款。

但是這個解釋非常蒼白無力。

如果家裡等米下鍋,你作為妻子為什麼不直接退掉預定?華為可沒有強迫你預定了就要購買啊,這1w2完全可以用作治療疾病的費用,為什麼還要在這個時候花這麼多錢呢?

說實話我參加過多次水滴捐的活動,也捐過不少款,碰到吳鶴臣妻子這樣的募捐人,我真的是完全沒有辦法同情她,那麼多身無分文走投無路的人實在沒辦法了才開口向社會公眾募捐,你呢?明明有錢卻亂花,被網友指出來了還死活不認錯,這樣真的對嗎?

吳鶴臣家裡有房有車

據悉,吳鶴臣家中有兩套房子,還有一輛車,父母是下崗職工,但都有退休金,這樣的家庭要比很多家庭都富裕,網友認為家人連房子都捨不得買,張口就要一百萬,實在不太合理。

對此,吳鶴臣妻子的解釋如下:

首先,北京的公租房是可以出售的,但是政府有優先回購的權利。有關北京市公租房的政策如下:

1、公租房租滿5年是可以購買的,近幾年來,國家重點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在確保符合條件家庭購房需求的前提下,會減少一些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建設數量;

2、政府投資建設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租住了滿5年以上經市政府批准准予是可以申請購買的。這裡需要知道的是出售的公共租賃住房自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是不可以上市進行交易的;

3、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政府有優先回購買的權利,回購價和銀行的利息有一定關係;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吳鶴臣妻子的說法有誤導網友的嫌疑。兩套房子,完全可以出售一套,用所得的錢款來治病,不願意賣房的原因,就值得推敲了。

再說回來車,當然,我們都知道在北京生活,車子可以增加很多便利性(真的嗎?),但是北京不但有豐富的地鐵交通,其公交系統也是很便宜的。

我們能理解吳鶴臣妻子說的昌平南口到天壇醫院有60公里的距離,但是不知道她有沒有想到過有更多的網友每天都是這樣上下班來回幾個小時的,大家都能忍受,你為什麼不能忍受呢?車子也可以賣好幾萬啊,為什麼要強調“婚前購置”的呢?

難道說你們夫妻二人的情誼,還不如一輛車重要嗎?

吳鶴臣有社保醫保

德雲社有社保、醫保、公積金等保障,吳鶴臣作為德雲社的工作人員同樣享有醫保,我們知道正常情況下醫保可以90%左右報銷醫療費用,而常規的腦出血治療費用均在數萬元左右。按照其家屬在水滴籌上的說法,其治療費用確實也是在7萬元左右。正常情況下,這些費用均是可以報銷的!

但底下的租房費用,護工費用,針灸推拿費用,就恕我不能理解了。

你家有兩套房子,需要租房嗎?真的需要租房,你不可以拿一套房子出租的費用來抵減嗎?

吳鶴臣妻子看起來也是不工作的,那你照顧吳鶴臣不是正常的嗎,為什麼還要額外請護工,還要讓網友為你眾籌掏錢?

針灸推拿這種,正規醫院一次50元,按照吳鶴臣妻子預估的3000-5000一個月的費用,請問你是天天給吳鶴臣扎針,你不怕他疼?(針灸一般一週二次為宜)。

綜上所述,這份費用不合理,完全不體現家庭實際經濟困難到不能自理的水滴籌活動,我是不會參與的!其家人的行為,也不會被社會所認可!


談者無語


首先來看一下吳鶴臣的家庭狀況:

  • 兩口子都有工作,吳鶴臣是德雲社演員,保底工資6000,不算演出費、獎金,他老婆工作收入不明;
  • 家裡在北京有兩套房(帝都北京,重點!);
  • 兩口子共有一部車;
  • 父母退休金合在一起1萬/月;
  • 吳鶴臣有醫療保險,大病可以報銷;

這樣的家庭條件,怎麼說也算一個小康水平吧,尤其在北京有兩套房,按照吳家人的說法是兩套房都沒有房本,不能出售,但有房屋使用權,可以出租收租金啊。所以以這樣的家庭條件,在眾籌上籌集100萬,讓普通家裡有困難的人心裡怎麼想?


我的微信朋友圈裡也有幾個朋友同事發起過水滴籌的籌款項目,人家都是普通工薪階層,沒房沒車。有的是老婆產後大出血生命危急的,有的是父親患肝癌晚期的,每天的花費都是大幾千,而他們的籌款金額都不多隻有10萬,往往都是期限到了才籌集5-6萬。而這樣的家庭,為了負擔病人昂貴的醫療費用,哪個不是賣房賣地,兒女輟學,年邁的父母復出打零工補貼家用。

吳的家人也對籌款100萬做了回應,而其中非常扎眼的是:為了照顧病人,在醫院附近租房兩年費用大概12萬;僱傭護理人員半年4萬元……按照這個邏輯,是不是再紿您配個菲傭照顧病人起居?再僱一個米其林大廚調理病人的營養?人啊,活著總得有點志氣,不到山重水盡的地步,就不要做這樣跟乞討沒有區別的事情。

總之,吳家人的做法紿大家的感覺像是藉機斂財,利用公眾人物的身份,佔用社會資源,自然會引起社會大眾的反感。

ps:1.吳出事後,其妻子用上了新款華為6000多元的手機;

2.吳妻的做法讓郭德綱情何以堪,你眾籌100萬,是徒弟出事了,我老郭坐事不管嗎?


佳爸v洛格


當我看到這個問題時,迅速的引起了我的關注和深思。我趕忙把各大信息平臺上的有關信息瀏覽了一下,做了一下腦補。給我的第一感覺就是,我們人民的輿論監督又上一層樓,決不容小覷。把這事兒以及這些個人扒的乾乾淨淨,一絲不掛,讓齷齪和貓膩無處遁形!

首先我能理解這種強烈反感的社會心理。因為自古以來我們中國老百姓都或多或少的擁有仇強憐弱的基因。強者活該,弱者就要得到同情。說實話,這樣不好,就在心裡想想好了,不然會被別人利用。其實真正值得同情的人,不管是家有萬財還是揭不開鍋,也不管是身居高位還是平民百姓,只要我們用心去衡量了,我們就去支持,而不能人云亦云。大家都知道,現在的很多媒體都深音眼球經濟之道和各種規避責任的措辭方式,更懂得我們“仇強憐弱”的心理,利用醒目標題,拋給大眾,只要轟動,不管後果。感覺大眾越氣憤,效果就越牛B。而對當事人如何評判,影響幾何,不管不顧。

來看看吧!“德雲社”、“郭德綱徒弟”、“100萬”、“北京兩套房”、吳姓當事人的家庭收支明細,甚至他妻子的手機型號等等全都出來了。對了,還有那個“X滴籌”的平臺。這樣,我們可以分析一下。這些詞本來是八竿子打不著,但是有了德雲社和郭老師,這已經足夠吊起大眾的口味了,其實後綴是什麼,並沒有太大影響。你要是就這兩個詞Yy一下,並沒有太大問題,估計郭老師也不會太在意,本來做的就是給大家帶來快樂的這麼一個事嘛。只要你不犯法,不詆譭也都無所謂。但恰恰這件事本身跟人家沒什麼毛線關係,而是人家的徒弟出事了,年紀輕輕,腦出血,很嚴重的一個病,其實這要是作為普通老百姓,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壞就壞在他是名人郭老師的徒弟!他的妻子還在一個慈善病扶的救助平臺上要籌100萬!。這一下就炸了鍋了,各位網絡高手們,大顯身手,首先把吳姓當事人的家底亮了個乾淨透明,有房有車。在北京兩套房,你至少是千萬家產啊,這樣你還敢去浪費社會資源,浪費大家的同情心。而你師父也有錢啊,怎麼不管呢?……?一系列的不道德的言行,不吝其嗇,引經據典,有理有據。我就想弱弱的問一句,公租房能賣嗎?一個月2萬多收入,在北京夠幾口人生病的?

先聲明一下,我不是任何人的托兒。說這些,我並不是想為誰說話,也並不是要同情誰。我只是希望大家去冷靜的對待一個被無限放大的一個屬於個人的問題。監督本身沒有錯,如果被輕易利用了,我覺得可憐的應該是我們所謂的“好心好意”和“同情心”。我不知道大家記不記得《春天裡》這首歌,其作者和旭X陽X,在網上可以說是交鋒不斷,甚囂塵上,好不熱鬧。冷靜下來分析一下,我們的“仇強憐弱”的心理被輿論導向玩的體無完膚,我們都成了別人的一杆槍!

另外,我再說一下那個眾籌平臺。不管怎樣,平臺的屬性還是好的,我也是其粉絲之一,雖然平常捐的不多吧,盡力而為!但我想提醒一下:篩查和監督機制還要更完善,別讓大眾失望。第一要讓更多需要幫助的老百姓收益。第二,不能消費廣大愛心人士的愛心。

算了,就這麼多吧!個人愚見,僅供參閱!!



胖丫的逗比生活


德雲社裡又出人才……一位偉大的妻子,一段美麗的愛情,一次小小的募捐

大家為什麼沒有看見一個善良的妻子對一段美麗愛情的守候呢?

為了愛情

1.這位美麗的妻子,為了愛情在家中困難的基礎上賣了兩部13000的情侶機,主要是想用愛情的力量讓患者早日康復。

2.婚前的那部車子,是愛情的見證,是婚姻的信物,關於愛情的問題怎麼可以買賣。

3.關於那兩套房子是祖產,中國人講究無論如何不能賣祖產,不能做賣房子賣地的事情,死後無臉見祖宗!

4.病人身子虛,必須需要人照顧,但是如果看見妻子那麼辛苦,我想病人會於心不忍,病情加重,病人妻子無奈之下才僱傭了保姆,你們能想像病人妻子的感受嗎?她不能時時刻刻守侯在最愛的人身邊是多麼的痛苦……

5.病人生前(抱歉叫病前)對妻子說,你是我最愛最愛的人,我一定要給你,過上幸福的生活,我要努力賺錢送你一架私人飛機。病人的妻子為了滿足丈夫生前(口誤:病前)的願望即將發起新一輪的為了愛情——

眾籌:阿布拉莫維奇 波音767-300價格僅需10億美元💵

有良知的人請伸出你的小手卷點美元日元人民幣也可以。

最後,我們為了這麼偉大女性,偉大的愛情祝福吧!祝願他們不得好……( )

@ @張雲雷




三更半噎六根未淨


水滴籌是整個事件幕後推手。腦出血形成主要是突發心臟病、長期生活規律不正常所導致,與德雲社沒有任何關係。同時,患者有國家醫保及享受申請重病醫療、醫藥政策,就這樣也沒有降低什麼生活品質。郭德綱、德雲社全體員工本人非常敬佩,每個人已私人形式給患者(同事)三十萬,說明德雲社是一個有情有義的社團,現在又有多少企業能做到這一點...二年前,陪患腦出血朋友做康復,在醫院看到那麼多患腦梗、腦癱、腦溢血、腦出血等,年青人佔的比例越來越多,從事什麼行業、什麼職位都有,從患者口中得知單位都要求買斷走人,大部分看一次給點錢完事,讓患者及家屬感到很沒有人情味...

從這段時間看報道,證明患者家屬根本不懂、不明白這種病,患者能從重症監護室出來,命就保住了,多少人出不呀...說回來就算沒有三十萬,也不會很大程度影響生活品質。可是這時出來了一個水滴籌,如果單純就是一個普通相聲演員,水滴籌會去理會嗎?根本不會,就因為普通相聲演員前面有兩個名字“郭德綱、德雲社”,水滴籌怎麼能放棄這種機會呢?在這種情況下,鼓動不明白、如何面對這種病的家屬進行籌捐,水滴籌在幕後指導操作家屬,最後籌捐過程中出什麼問題或被大眾罵,那也是受捐者自身問題所導致的,與水滴籌沒有關係及帶來負面影響,水滴籌也因此而“出名”,同時,又達到水滴籌宣傳及利益目的...


神精鳥


看到很多人在下面說“是因為他們家其實不窮卻還要求助”,個人認為,這並不是問題的關鍵。

家窮或不窮都是可以求助於人的,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即便是小康之家也難免有個所謂“山高水長之日”,需要別人搭把手,應個急,讓自己能夠渡過難關,就像有些已經工作的成年人乘公交車時也有可能因忘帶零錢而被卡在車門口受窘,這時候一個孩子的一枚硬幣或許就能幫他一個大忙。求幫者不必赤貧,就如同助人者不必富貴同樣的道理,相信大多數對吳鶴臣眾籌百萬之士憤怒的朋友並沒有這麼狹隘。

公眾對此反感乃至憤怒的最大和首要原因,是吳鶴臣一家在求幫眾籌時喪失了誠信,提供了經過刻意剪裁和取捨的虛假個人信息(或“局部真實的個人信息”),在諸如財產、收入、房產、工作狀況、醫療福利保險信息、眾籌資金使用規劃等關鍵問題上都說得不盡不實。

如果一個人有錢有房有車,把這些情況在眾籌時都說得一清二楚,說完了大家仍然覺得要幫、值得幫,也仍然幫了,他哪怕眾籌百萬、千萬,也仍然無可厚非,因為他沒有通過提供虛假信息的方法誤導和欺騙他人幫助自己;反之,如果為了求幫刻意隱瞞一些個人和家庭基本情況,刻意修改和編造另一些這類信息、情況,讓社會和公眾基於這些誤導性、欺騙性信息作出慷慨解囊的決定,就非但是不道德的,甚至可以說是帶有欺詐性的,是涉嫌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當然會引發公眾的憤怒和反感。

更讓人不滿的,是這類平臺眾籌如今已進入團隊包裝、商業化操作的時代,表面上求幫的是某個人、某個家庭,實則是專業化的包裝團隊在策劃整個運作,通過“包裝賣慘”騙取公眾和社會同情,獲得不當得利,並從中“抽頭”牟利——你奉獻的是同情心和情懷,對方玩的卻是套路,並借這種套路牟利,一旦真相大白,又怎能不引發公眾的憤怒和反感?


陶短房


非常榮幸回答這個問題

5月3日,德雲社的吳鶴臣妻子張泓藝在微博發佈長文回應此前的水滴籌問題並登上微博熱搜,網友紛紛就家中的車房問題質疑她的行為。

這場輿論起源於4月8號德雲社相聲演員吳鶴臣突發腦出血。在吳鶴臣突發腦出血住院一個月以後,他的家人在水滴籌平臺發起眾籌,籌款金額髮起100萬元。這一行為瞬間引起了網友的憤怒,爭議點在於吳鶴臣家在北京擁有兩套房和一輛車,德雲社單位也會為員工投醫保,而且吳鶴臣的妻子張泓藝在吳鶴臣住院之後還換了最新款的高價手機,種種情況都表明發起人不需要眾籌100萬元來治病。

隨後,面對網友的質疑,張泓藝又回應稱兩套房子均為公租房,一套屬於父母一套屬於爺爺,均無法出售,車子屬於個人婚前財產,出行必須,不能出售,向親戚借錢則屬於“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求人筋疲力盡,至於手機,則是在突發疾病之前,兩人就已經預定好的。此外,張泓藝還曬出了居委會出的個人家庭基本情況證明證明自己的話並承諾之後會陸續公佈一切信息,保證費用透明公開。


總結一下,這次德雲社吳鶴臣的100萬元眾籌引發如此強烈反感的原因主要有:

1. 眾籌發起人屬於公眾人物,日常收入水平在普通人之上,有多種渠道可以籌到錢,當事人所在單位是國內有名的相聲社團,單位應該為社團所有工作人員投了醫保,吳鶴臣事件引起了網友關於“你會捐款給比你賺錢多的人嗎”的討論。

2. 吳鶴臣妻子發起眾籌數目金額遠大於病人實際需要的核心治病費用,請護工這種額外支出不足以支撐募捐。

3. 發起人家庭情況尚可,北京兩套房一輛車,用得起最新款的手機,與眾籌平臺其他發起眾籌的特殊貧困人員相比要好很多,有透支公眾愛心的嫌疑。

4. 當事人妻子在發起眾籌時沒有完全說清楚自身情況,面對網友質疑言辭激烈,彷彿自己受了委屈,態度不夠誠懇,容易引起公眾反感。

透支愛心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公眾的愛心應該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

同時,水滴籌這種眾籌平臺應該加強對眾籌發起人的資格審核,做好把關,讓愛心順利傳遞。<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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