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互助和互聯網醫療日益成為改革的焦點

《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出臺

醫療互助和互聯網醫療日益成為改革的焦點


為解決醫療保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3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簡稱《意見》)出臺,《意見》全文共八個部分28條,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全面部署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了“1+4+2”的總體改革框架。

其中,“1”是力爭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託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4”是健全待遇保障、籌資運行、醫保支付、基金監管四個機制,分別在《意見》的第二至第五部分予以明確。“2”是完善醫藥服務供給和醫療保障服務兩個支撐,分別在《意見》的第六、第七部分予以明確。《意見》的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強黨的領導、強化協同配合、營造良好氛圍等。

尤為值得關注的是,醫療互助和互聯網醫療被首次納入中央級醫保文件,將為醫療保障體制改革產生深遠的影響。

一、醫療互助將成為我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2009年發佈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表述的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其他多種形式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為補充,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根本沒有提及慈善捐贈、醫療互助等概念。

“醫療互助”被納入其中,主要是出於兩方面考慮。一方面,近年來,我國的商業健康保險發很快,但保費規模還較小,能夠提供的實際保障相當有限,遠遠不能滿足群眾的實際需求,客觀上需要發揮慈善捐贈和醫療互助的作用;另一方面,近兩年,醫療互助在我國發展的風生水起,尤其在互聯網平臺,螞蟻金服“相互寶”和水滴互助用戶數量都已經破億,其他互聯網巨頭美團、滴滴、360等發起的網絡互助平臺也各自收穫了數百萬的互助用戶,為減輕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急需出臺政策法規,進一步促進和規範其發展。

《意見》的出臺,讓不少商業保險公司人士感受到了壓力,尤其是主打互聯網業務的公司,面臨的競爭將愈加激烈,也讓不少相互保險公司人士、網絡互助平臺人士倍感振奮,認為互助業務的春天來到了。其實,從本質上講,社會保險、商業保險、醫療互助,都是群眾健康風險分散的一種機制,各方各有所長,各有所短,互補性強。比如:社會保險具有廣覆蓋、保基本的特點,具有明顯的公共產品屬性,但保障彈性不足;商業健康保險具有保障方式靈活、保障領域全面、服務形式多樣等特點,能夠發揮精算、機構網絡、服務等優勢,對社會醫保起到重要的補充作用;互助醫療進入門檻低,中間成本低,自傳播性強,比較商業保險有更大的“普惠”特徵,但是也有賠付預期不穩定、定價模式相對粗放、平臺的公信力弱、可持續性不強等不足。因此,只有相互更好的結合,才能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風險。

面臨良好的政策機遇,相關行業主體已經開始積極行動。3月30日,全國首個網絡互助團體標準出爐,由螞蟻金服聯合浙江大學互聯網金融研究院、中國人民大學中國保險研究所互助保障研究中心、阿里健康等機構聯合發起、研究、制定,並由浙江互聯網金融聯合會批准發佈。這一標準以國內最大互助平臺相互寶的運營經驗為樣本,對網絡互助平臺的整體原則、運行規範、資金管理、調查流程等環節做了全流程的標準化定義。

首個網絡互助標準提出了互助平臺的主體要求:實名制度、全程風控、審核獨立、公開透明。同時,標準明確了網絡互助資金管理的標準,分為兩種情形:一是平臺不設立資金池,徹底杜絕資金沉澱的問題;二是若有資金池,平臺應設立相應的資金託管制度,確保資金安全。標準的制定還只是一個開始,據悉,浙江互金聯合會還將推進配套測試認證的相關標準制定工作,推動該系列標準成為大病網絡互助行業的測試認證依據。

需要呼籲的是,這僅僅是團體標準,並非地方標準、行業標準,更不是國家標準,相關監管部門、行業組織應儘快出臺監管規定、法律法規等實施細則,使醫療互助作為一種普惠型的風險保障產品,發揮更大作用,儘早成為社會保障制度體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政策支持+疫情防控”持續催熱互聯網醫療

遠程診療、電子健康檔案、疾病風險評估、在線疾病諮詢、電子處方……近年來,“互聯網+”在醫療健康領域發展迅猛,在促進醫療資源合理流動的同時,也進一步提升了醫療服務的可及性。

互聯網醫療自誕生以來的每一步發展,都與國家政策息息相關。2018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佈《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同年9月,《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範(試行)》發佈,進一步深化互聯網醫療的細則。

而在此次新型冠狀肺炎疫情中,互聯網醫療進一步得到了政策支持。國家衛健委辦公廳連續下發《關於加強信息化支撐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關於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聯網診療諮詢服務工作的通知》、《關於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3月5日,互聯網醫療被首次納入中央級醫保文件。在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指出,將符合條件的醫藥機構納入醫保協議管理範圍,支持“互聯網+醫療”等新服務模式的發展。

在此次疫情中,以健康保險為紐帶的互聯網醫療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為用戶提供疫情相關醫療諮詢、藥品配送等服務,大大緩解了醫療資源的壓力。PICC人民健康、微醫、春雨醫生、阿里健康、平安好醫生等多家互聯網醫療平臺開展新冠肺炎諮詢服務,免費義診訪問量上億次。PICC人民健康還與國內專業心理諮詢機構合作,為復工復崗企業員工提供心理諮詢服務,幫助員工緩解緊張情緒,以健康的心理狀態投入工作。

在新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催化下,互聯網醫療的發展機遇更是被空前放大。2018年互聯網醫療市場規模為491億元,2020年預計將接近千億。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預測,2026年將達到2000億。作為醫療健康產業上的關鍵一環,健康保險是醫療費用的主要付費方,具有整合資源的天然優勢,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通過線下鏈接醫院、體檢中心、康復護理、養老、藥品配送、體育健身、保健養生等全產業鏈資源,為群眾提供全生命週期的線上線下服務。因此,應構建以健康保險為主導的醫療健康資源整合機制,打造涵蓋健康保險、健康管理、醫療服務、醫養結合的健康生態圈,為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注入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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