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可以和叔叔争夺住房权吗?

老王71532211


您好!

可以看出题主对于“继承”的概念不太清楚:代位继承、跟叔叔争夺住房权、谁可以居住,这三者之间没有必然关系。

题主的描述也不是太清楚。只能从个人理解的角度,先翻译一下:

  • 题主有兄弟姐妹(方便起见,我们假设只有一个兄弟),题主的兄弟有一个女儿。

  • 题主的兄弟去世了,题主是这个女儿的叔叔。

  • 题主的父母去世,父母的房子应该如何分?

如果是以上情况,分两个方面说明:

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假设题主父母生前没有留下过合法有效遗嘱、且祖辈均在父母去世之前过世。

  • 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题主、题主的兄弟。

  • 题主的兄弟去世了,留下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将代替兄弟继承,这叫“代位继承”。

所以,继承人包括了:题主、题主的侄女。因为题主和兄弟具有平均的继承人,所以,题主父母房子的份额分配情况就是:题主1/2,题主侄女1/2。

当然,继承人之间是完全可以相互协商的。但是,只要合法继承人不自愿、主动放弃,任何人都不可以强迫其放弃。所以:

这里不存在谁与谁争的问题——都是合法继承人。

居住和居住权

既然提到的居住问题,这里也简单说明一下:能否居住、和是否居住权完全是两回事儿。

举个例子:房子是题主的,题主可以自愿让任何人居住,也可以强制不让任何人居住。

这个例子解释一下就是:

  • 对房子有所有权的人,同时有了居住权。

  • 没有所有权的人,就没有居住权。居住权属于所有权里面的一部分。

  • 房屋产权人可以把房子让个别人居住,跟居住权没关系。

具体到题主的问题,应该由谁居住呢?只能告诉题主:

没有标准答案,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继承人都有居住权。谁住、谁不住、居住的人要不要出“租金”等等问题,只能靠协商解决。


一纸家书


问题不是很清楚。

如果是你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则你是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你叔叔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因你的存在,并不能继承你父母的房屋。所以,这个房产应该由你继承。如果你父母的父母在世,你还有兄弟姐妹,则你父母的父母、你的兄弟姐妹都有权继承。

如果是你爷爷奶奶留下的房产,则你父亲和你叔叔都有继承权。你父亲先于你爷爷奶奶去世的话,才存在代位继承。这个时候,你的继承权来自于你父亲,相当于你代替你父亲来参与继承,所以叫代位继承。这个时候,你和你叔叔都有继承权。对于房屋的继承,可以通过协商处理,也可以诉讼解决。一般的处理方式是,一方取得房屋,给另一方一部分补偿。如果争执不下,也可以采取将房屋出售后,分配售房款的方式来实现继承。


家子说法


您说的是法定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你侄女代其亡父继承您父母的遗产,和您享有同等的房屋继承权。关于居住权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分割房产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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