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藥店的要求改了,可以直接申請發證了。還需要考執業藥師證嗎?

中泰會社


開藥店的要求沒有改,新開的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主要管理者必須具備執業藥師資格,營業時有執業藥師在崗執業,執業藥師不在崗位不得銷售處方藥。處方藥銷售必須憑處方銷售,沒有處方不得銷售處方藥,經執業藥師審核後可以銷售。連鎖藥店新開分店必須要執業藥師,執業藥師已經成為藥店的標配,現在我國的執業藥師人數還沒有達到國家要求的每萬人有四個執業藥師,距離發達國家每萬人達到八人的距離還很遠,並且我國的執業藥師的學歷達到本科以上的人數佔整個執業藥師的比例是百分之十八點多,還不到百分之二十,並且藥學專業的或中藥學專業的達到百分之三十左右。執業藥師每年都要繼續教育培訓,提高執業藥師的執業能力和學歷的提升,轉變以賣藥為主向提供藥學服務為主,小病去藥店大病去醫院,所以藥店肩負重任,任重道遠需要藥師同仁共同努力,為健康中國發揮積極作用。


劉藥師在線


開辦藥店,需要執業藥師,這是國家規定。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好多開藥店的都有註冊藥師,而開店後好多藥師都身兼數職,有的幾天不在崗,檢查的來了,註冊藥師都在崗,檢查過後一切照舊。本人有個想法,每個地方應成立執業藥師聯盟,這個組織在本地藥監管理部門領導下全面負責藥店執業藥師的正常工作,減少企業僱用執業藥師費用,保障藥品安全。並開辦網上執業藥師監督工作,


福生中藥


有藥師證才可以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

申領《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按照《藥品管理法》第14條規定,開辦藥品批發企業,應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批發企業合理佈局的要求,並符合以下設置標準:(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二)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藥品管理法》第75條、第82條規定的情形;(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的執業藥師。質量管理負責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且必須是執業藥師;(四)具有能夠保證藥品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常溫庫、陰涼庫、冷庫。倉庫中具有適合藥品儲存的專用貨架和實現藥品入庫、傳送、分檢、上架、出庫現代物流系統的裝置和設備;(五)具有獨立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能覆蓋企業內藥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以及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能全面記錄企業經營管理及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方面的信息;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對藥品經營各環節的要求,並具有可以實現接受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條件;(六)具有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對藥品營業場所及輔助、辦公用房以及倉庫管理、倉庫內藥品質量安全保障和進出庫、在庫儲存與養護方面的條件。國家對經營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預防性生物製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應符合當地常住人口數量、地域、交通狀況和實際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眾購藥的原則,並符合以下設置規定:(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二)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經營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必須配有執業藥師或者其他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質量負責人應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驗。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以及農村鄉鎮以下地區設立藥品零售企業的,應當按照《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配備業務人員,有條件的應當配備執業藥師。企業營業時間,以上人員應當在崗。(三)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無《藥品管理法》第75條、第82條規定情形的;(四)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以及衛生環境。在超市等其他商業企業內設立零售藥店的,必須具有獨立的區域;(五)具有能夠配備滿足當地消費者所需藥品的能力,並能保證24小時供應。藥品零售企業應備有的國家基本藥物品種數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結合當地具體情況確定。國家對經營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預防性生物製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開辦藥品批發企業驗收實施標準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辦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有關內容組織制定,並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藥品經營企業經營範圍的核定。藥品經營企業經營範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生物製品;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原料藥及其製劑、生化藥品。從事藥品零售的,應先核定經營類別,確定申辦人經營處方藥或非處方藥、乙類非處方藥的資格,並在經營範圍中予以明確,再核定具體經營範圍。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和預防性生物製品的核定按照國家特殊藥品管理和預防性生物製品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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