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80後女律師被指是惡勢力重要成員,涉詐騙和敲詐勒索罪,其所在律所將為其做無罪辯護, 你怎麼看?

陳澤琴


第一,作為律師在未看到實際證據材料之前,對該女律師的行為是不好做界定的。

第二,每個人都享有辯護權。未經法院審判,都僅僅是犯罪嫌疑人,這是法治文明社會賦予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即使是罪犯,也是有人權的。所以律師為老百姓眼中“壞人”辯護是為了保證法律公平公正的實施,是法治進步的體現。

第三,律師和公檢法等公權力機關相比,也是弱勢群體。聯合國《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申明:“律師應隨時隨地保持其作為司法工作重要代理人這一職業的榮譽和尊嚴。”“不會由於其按照公認的專業職責、準則和道德規範所採取的任何行動而受到或者被威脅會受到起訴或行政、經濟或其他制裁。”如果一名律師正當執業行為會受到刑事追究,無異於一名外科醫生若正常實施手術未能挽回病人生病就可以故意殺人罪定罪了,其結論顯然是荒謬的。

沒有律師求助,公正司法何來?維護律師正當執業權利,也是維護每一個社會公民的自由。


芳法


罪與非罪主要要是看證據,與人的地位、貴賤、職業無關。

西寧80後女律師作為註冊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沒錯,她沒有理由且沒有義務去審查合法登記的公司開展的業務是否合法。但她作為專業的法律人,是完全可以判斷顧問單位委託的事項是否違法,自己的言行是否違反國家法律的。如果有事實證明女律師參與了套路貸的高額利息催收,以恐嚇的手段敲詐被害人,幫助他人在法律框架以外的斂財行為都是犯罪。


明珠清揚


事實勝於雄辯。在法律沒有做出生效判決之前的任何看法,都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因此,尊重法院的最終判決!


範衛國律師


律師也就是這麼回事,就是一個職業,誰給錢給誰辯護,對於這種給黑惡勢力當律師的,不用合計也不會乾淨。還聽說某省律師協會,還要幫著辯護,,,這是挑戰國家法律,挑戰人民,相信法院會有公證的判罰,也遠媒體跟進。


F松林


吃了妖魔的飯,跟著妖魔轉。

那裡不都是這樣?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一輝80694365


用事實說話吧I看一看法律是不是公正的!


用戶1090383302627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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