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的風險轉移功能


期權的風險轉移功能

期權的風險轉移功能

2019-12-29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對期權概念有很多接觸,只是沒有把它學術化。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很多風險,比如開車,害怕事故和大額賠償,可以通過保險這個工具,把風險轉移給有能力承擔風險的人,也就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通過收取保費把風險承擔過來,以分散的方式來管理風險。最終我們交了保費,開車就不會太擔心風險,當然也會小心,但不會為了擔心這個風險而不敢開車,整個社會因為這個風險轉移的特性而提高了效率,因為你可以安心開車,你可以更有效地做很多事情。

假如你在4元買了一支基金,這個基金未來有可能漲到5.2元,也有可能跌到2.8元。你對於收益的期望倒不是太高,更主要的是希望如果下跌也不要虧掉30%那麼多。你要怎麼做才可以降低下跌時的風險?

一種方案是:你在買入基金的同時買入這支基金的認沽期權——期權是一種在未來可以實施的權利(而非義務),例如這裡的認沽期權可能是“在半年後以5.2元價格出售該股票”的權利;如果到半年以後股價低於4元,你仍然可以用4元的價格出售,期權的賣出方必須照單全收;當然如果股價高於5.2元,你就不會行使這個權利(到市場上賣個更高的價格豈不更好)。由於給了你這種可選擇的權利,期權的賣出方會向你收取一定的費用,這就是期權費。

原本你的基金可能給你帶來30%的收益或者30%的損失。當你同時買入執行價為4元的認沽期權以後,損益情況就發生了變化:可能的收益變成了。

(5.2元-期權費0.21元)/4元

而可能的損失則變成了:

期權費0.21元/4元

潛在的損失變小了。通過買入認沽期權,你付出了一部分潛在收益,換來了對風險的規避。 把風險轉移給了別人 半年內的損失是有限的 也是不大的 收益是可能很大的 半年內始終擁有上漲收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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