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4大"風險",你甄別了嗎!


個人獨資企業4大


近幾年在財稅圈掛起了一陣利用個人獨資企業進行個人所得稅籌劃的旋風,這陣風來勢兇猛,好像有了個人獨資企業這個神器,稅務籌劃就變的水到渠成。筆者在此鄭重提醒各位財稅工作者一定要擦亮眼睛,在考慮利用個人獨資企業進行個稅籌劃時一定要注意以下三個風險。

一、 有無實際交易

實務中很多機構和園區基於當地寬鬆的稅務監管環境,組織成立大量的個人獨資企業,安排這些個人獨資企業成為小規模納稅人或一般納稅人並且爭取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利用核定徵收稅率低於查賬徵收稅率的稅率差來進行籌劃,而忽視了真實交易,但殊不知這種籌劃方式的前提就是必須要有真實的交易,一旦沒有真實交易做支撐,就是虛開發票。因此,利用個人獨資企業進行個稅籌劃必須要有真實交易,籌劃的關鍵是設計個人獨資企業與交易單位之間的合法交易,但是遺憾的是大部分機構和園區操作手法本末倒置,關注的是個人獨資的形式和核定徵收的稅率,而不是交易本身。可以預見未來那些沒有真實交易的個人獨資企業將會成為稅務稽查的重災區,對於委託方和受託方都將是麻煩的開始。

個人獨資企業4大


、交易價格是否合理

交易價格是衡量交易是否公允的最重要的指標,在利用個人獨資企業進行個稅籌劃時,很多委託方只關注交易總價是否影響到納稅人身份,即交易總金額是否超過了500萬,因為超過500萬就需要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的稅負會急劇增加。但是在這種籌劃思路下,真正需要關注的是交易價格的合理性,比如市場上這種交易平均價格100萬元就能搞定,為什麼這個交易價格是490萬元?這個490萬元定價具有合理性嗎?你是確實有不同之處,還是就是純粹的關聯方定價轉移利潤?如果是通過關聯方定價轉移利潤,對不起,此路不通,稅務機關有權給你核定交易價格,如果給你核定到100萬元,那麼你的籌劃又在哪裡?那麼,我們明白此類籌劃的重點工作就是如何來確定交易價格的合理性。

三、核定徵收是否拿到稅局的"核定函"

個獨和個體工商戶存在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兩種方式,在利用個獨企業進行籌劃時,如果沒有拿到稅務局的核定函,那就意味著稅務局是默認查賬徵收來進行成本票據的核算,對於企業來說這個壓力也就不容小覷了!另外核定徵收的有效期為一年,到次年一定要繼續申請"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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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後是否註銷個人獨資企業

在實務中我們看到許多委託方成立這種個人獨資企業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做個人所得稅的籌劃,完成交易之後為了減少後續支出,就不再打理當初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被動的讓這個企業成為殭屍企業,最終給投資人帶來巨大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企業長期不申報被吊銷營業執照,投資人被列入黑名單。因此,對於委託方而言,交易之後個人獨資企業要麼定期維護,要麼儘早註銷,否則會給委託方帶來極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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