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廣州互金協會發文提示“套路貸”風險 嚴禁暴力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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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广州互金协会发文提示“套路贷”风险 严禁暴力催收
全文|广州互金协会发文提示“套路贷”风险 严禁暴力催收

5月25日,廣州互金協會發布《關於嚴禁“套路貸”等非法金融活動的通知》,提示“套路貸”風險。通知稱,近年來,利用“高利貸”、“套路貸”非法放貸、暴力催收等非法活動層出不窮,嚴重擾亂金融秩序,影響社會穩定。

通知強調,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機構應立即停止非法放貸行為,實際綜合年化利率不得超過36%,此外,通知還對“套路貸”常見手段進行了規範。具體要求如下:

1、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機構應立即停止非法放貸行為。

2、具備合法放貸資質的機構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要求定價,實際綜合年化利率不得超過36%;不得在合同外另行收取費用。

3、不得簽訂“陰陽合同”、“空白合同”、“虛假合同”,合同原件必須給到借款人。

4、不得通過製造銀行走賬流水,造成已向借款人交付全部借款金額的假象;不得將不合理的高息、罰息等通過製造銀行流水及簽訂“連環合同”方式變造為新的貸款本金。

5、不得以不回短信、不接電話、財務沒空等各種理由和方式有意造成借款人逾期,不得通過顯失公平的高額“違約金”或“罰息”等進行獲利,甚至作為主要獲利手段。

6、不得通過車輛的抵/質押、房屋網籤等手段,非法變賣、處置借款人車輛、房屋等,侵佔借款人財務。

7、不得采取辱罵恐嚇、毀壞名譽、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暴力或軟暴力催收。

廣州市政協委員、廣州互金協會會長方頌表示,“套路貸是一個披著民間借貸外衣行侵佔財產之實的騙局,最大危害是通過做假銀行流水、連環合同等手段將高利貸、砍頭息、侵佔房產等非法行為合法化,一步步讓你上套,證據充分到向法院起訴也很難挽救,因此監管層零容忍將其列入打擊範圍。儘管目前廣州暫未出現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協會仍有必要防患於未然,發文規範從業機構經營行為,同時也是幫助會員單位防範刑事責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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